索引号 | 01526268-7/20250420-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5-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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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龙陵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是全县卫生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法行政,实施卫生监督;制订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加强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拟定全县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人才整体性资源开发;研究制订全县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及民族民间医药发展规划;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全县防治艾滋病的日常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各项方针政策。
2.机构情况:2024年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5个,与2022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人员情况:卫健部门2024年末在职职工1553人,退休人员298人,遗属18人。与2023年相比增加867人,原因是2023年部分单位长期聘用编外人员为填列。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4年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卫生健康工作责任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卫生健康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有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建设,持续开展宣传,开展秋季“除四害”消杀活动,及时发放灭鼠药、灭蝇药等。三是持续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进一步推进健康扶贫成果与深化医改、健康龙陵建设、“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的深度融合。一方面稳定现有政策,动态监测预警。对照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对监测户、边缘户家庭成员的患病情况、医疗救治、医疗费用报销和自付等情况进行监测,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预警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另一方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深化医教协同,发挥县级医院主渠道带动作用,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探索乡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体化管理,推行“乡聘乡管村用”,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下派上挂、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四是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医共体各项工作,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各医疗机构从“治病”向“防病”转变,患者由“无序就医”向“分级转诊”转变,医疗服务水平由“龙头强”向“县域强”转变。五是扎实深入公共卫生服务。一方面加强健康宣教,通过“五进”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群众预防疾病和促进健康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慢病、传染病、地方病管理。六是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夯实基层党建责任。认真落实“一月一条例、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清单”工作制度,有效推动基层党建责任在一线落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积极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对标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标杆,全面查找差距,制定赶超措施,压实创建责任,全力比学赶超,聚焦推动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推动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全面进步。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我部门全年预算数26718.70 万元,全年执行数2047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8.80万元,项目支出11788.15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42.43%,项目支出占57.57%。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31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31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龙陵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0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支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三)产出情况分析
1.聚焦党建领航铸魂,凝聚卫生健康发展力量。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作风行风建设年专项整治工作、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抓实医保基金监管,成立全县医疗质量控制、财务绩效、医保物价等管理中心,强化医疗内控机制建立。
2.聚焦医共体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深化医改的工作要求,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构建成一个县乡一体化、医疗同质化、服务便捷化的群众就医环境,建成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和成立全市第一家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3.聚焦项目建设,医疗卫生基础条件持续改善。中医医院综合住院楼建成投入使用,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正常推进,勐糯镇中心卫生院实现整院搬迁并由县人民医院进行运营管理,惠及周边群众10万余人。勐糯院区投入使用以来,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38项,镇域患者外转率降幅16.29%。
4.聚焦健康龙陵建设,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不断深化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实现市容环境舒适整洁,环境质量提质增优,餐饮行业卫生、安全,身体锻炼科学、健康,慢性疾病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家庭生活幸福、安宁,全县城乡环境面貌明显向好。
5.聚焦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健全。加强县内重点实验室建设,强化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全面提升慢性病防治能力,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开展“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部署应用工作和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截至目前,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低于过去5年的平均水平,艾滋病持续保持无经血传播、无母婴传播,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成功率分别达95.1%、95.50%、97.1%,重大疾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成率100%,食源性疾病规范报告率100%。
6.聚焦脱贫成果巩固,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县域内10家乡卫生院服务能力均达到国家基本标准。2024年心脑血管救治站拓面建设目标任务3家。县域内10个乡镇卫生院已有8家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2024年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任务6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乡村振兴监测对象中36种大病确诊1368人,救治率100%。持续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较上一年提高6.13百分点。
7.聚焦妇幼健康服务,人口发展支持工作做实做细。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和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婚前医学检查,优生优育服务不断优化。2024年以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率均保持在98%以上。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4.06%,全县孕产妇0死亡。开展“两癌”筛查,全力推动女性常见肿瘤的群体防治和早诊早治。推进儿童(新生儿)急救网络体系建设和推进儿童生长发育专科建设,龙陵县人民医院“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已通过省级复核验收。积极开展托育服务工作,目前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为3.25个。
8.聚焦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药得到传承创新。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建立中医医院老年病多学科会诊机制。县中医医院积极拓展治未病科建设,设立“治未病中心”。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建成市级重点专科2个,建设省级特色专科3个。龙陵县中医医院通过服务能力基本标准验收,于2024年6月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建设达到4级水平。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建设,组建培训师资队伍10人,乡镇师资队伍14人。集中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3次,利用巡回医疗到各乡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10场次,培训200人次,适宜技术推广15项。全县10个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了中医馆,乡镇卫生院均能提供6类10项以上、村卫生室均能提供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5个乡镇卫生院实施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10月完成中医馆和康复室标准建设任务。全县10个乡镇卫生院100%设置中医馆,70%设置康复科。初步建立中医药融入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9.聚焦人才队伍建设,“引育留用”全链条发力。实施薪酬制度改革,畅通人才招聘渠道。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共26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双一流”本科生1人;鼓励支持各医疗卫生单位自主培养人才。抓乡村卫生人员执业(助理)医师转化,选派76名乡村医生参加市级组织的乡村卫生人员执业(助理)转化培训。组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分4期组织850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专题培训。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聘用,招录10名医学类大学生充实到乡村医生队伍,“乡管村用”按照相关编制政策,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稳步推进,2024年288名乡村医生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实施“西学中”人才培养,全县开展“西学中”人才培训一期,培训250人次。选派参加云南省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研修1人。获得保山市中医医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对口支援龙陵县中医医院,下派中医人员支援10人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0余项,外派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25人次。2024年加入市级联合专项,申报课题2项。促进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建成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开展师带徒工作,建成名中医二级工作站9个,培养继承人24人,今年开设学术活动6期。
10.聚焦医疗能力建设,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推进专科服务能力提升。全县共有6个省级重点专科、2个“补短板”培育项目、6个市级重点专科。推进全国“千县工程”、省级“百县工程”建设。龙陵县人民医院已独立设立精神科、眼科临床营养科、病理科、输血科、临床营养科。纳入全市院前急救统一调度。龙陵县已纳入市级院前急救中心救护车共16辆,均配备GPS车载系统、音视频车载系统。开展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确定第一批县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24项。落实突发事件医疗应急按要求报告制度。截至目前,未发生突发事件。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4年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得到圆满完成,在加强统计、机制完善、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队伍建设、督查问效等方面精准发力,统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在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上,年初未做好项目的整体预算工作,与实际下达预算存在一定的偏差;二是资金的拨付进度受财政资金调度影响,比较迟缓;三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已作出工作要求: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采购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4.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4年,卫健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了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促使各股室牢固树立了“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单位责任目标考核;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经费执行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4年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