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2660/2025091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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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1000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和《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龙发〔2024〕2 号)精神,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是龙陵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 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政审批、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1)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文化艺术和旅游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公共文化文博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智慧旅游和行业市场股。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局本级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
所属单位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5个,分别是:
1.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龙陵县文物管理所
3.龙陵县文化馆
4.龙陵县图书馆
5.龙陵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龙陵县图书馆;
3.龙陵县文物管理所;
4.龙陵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5.龙陵县文化馆。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离休0人,退休51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公共文化提质增效。认真组织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群众14.01万人次;县图书馆接待到馆读者7639人次,流动图书9485册,开展线上展览9次,浏览量2631人次,组织国门文化、图书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节庆阅读活动26场次。根据省文旅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完成乡镇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10个乡镇文化站评估定级全部达标,其中被评定为特级2个,一级2个,二级5个,三级1个,因工作成效突出,获省文旅厅支持新书5000册;组织开展碧寨山歌会、勐糯泼水节、石斛花卉节、腊勐芒果节、木城彝族火把节、中国农民丰收节云南主场等民俗民间活动,完成文化惠民演出70场次;扎实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三进”架起双拥共建桥梁,县文旅局荣获“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广场舞《十唱共产党》在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保山市级展演中,荣获一等奖;文艺作品舞台剧《云岭星火》,成功入选2024年度云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志愿服务助力公共文化队伍壮大,组建龙陵县文旅志愿服务队15支,登记在册志愿人数786人,发布文旅志愿服务项目272个,服务时长7065.9小时;国门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申报的国门文化友谊广场项目获批省级奖补资金100万元,申报的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国门书社、边境文化幸福村等国门文化项目已纳入省级国门文化建设项目库。
2.文化遗产有效保护。松山战役旧址(子高地)文物本体保护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项目初验,松山战役旧址安防工程建设项目、松山战役旧址展陈和数字化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正在开展实地调查工作。非遗保护扎实开展,龙陵县纸伞制作技艺非遗工坊和龙陵县傈僳族服饰非遗工坊入选市级非遗工坊;4名非遗传承人成功入选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进一步传承和发扬非遗文化,探索非遗进校园的发展模式,筛选8个非遗项目,以校园社团活动为传承载体,通过非遗项目传承人手把手教学,非遗+校园活动开展有声有色,文化传承取得显著成效,选送的“非遗流动课堂”实践案例获评云南省“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为保山市唯一入选案例。
3.品牌创建稳步推进。勐糯大寨社区获评云南省金牌旅游村;建设完成龙江稻田公园、龙新雪山等绿美景区7个、绿化美化点位9个,松山大战遗址公园景区获评云南省2023年绿美景区标杆典型,获省级奖补资金122万元;龙江万亩茶园、龙陵石斛花卉交易展示中心成功申报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勐糯大寨傣泐民宿、平达平安九阁民宿申报丙级民宿通过省级专家实地验收;龙陵县热土傣韵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龙陵县雪山农旅发展有限公司被评为全省旅游新业态企业;邦腊掌度假酒店申报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已通过省级专家验收;龙江乡弄岗村荣登《旅居云南首批典型案例》;由县文旅局创作选送的《游在龙陵,向美而行》入选全国文明旅游优秀公益宣传片,为云南省唯一入选作品。
4.产品业态日趋丰富。持续推动“以节活旅”成效,举办碧寨山歌会、勐糯泼水节暨电商大赛、石斛花卉节、腊勐芒果节、中国农民丰收节云南主场活动和第八届龙江稻花鱼节等活动,探索温泉+康养+旅居发展模式,文旅市场持续升温。1—12月,龙陵县接待旅游者总人次550.35万人次,旅游总花费55.7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2%和4.04%。
5.项目工作扎实有效。县图书馆、县文化馆、松山战役旧址陈列展示等项目有序推进;雨辰湾旅游度假村项目(一期)已开工建设;文旅项目前期工作按时序推进;完成龙陵松山抗战文化旅游开发、龙陵县温泉石斛康养综合体两个重点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及招商材料编制;积极组织到四川千山千悦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管理集团公司等进行招商推介;引进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5090万元;策划包装文旅项目8个,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5个,备案项目5个,完成旅游固定资产投资36984万元。
6.文旅宣传蒸蒸日上。紧抓新媒体宣传特点,全力落实宣传促旅游发展工作,紧扣民俗民间活动主题,深挖本土文化资源和及时捕捉当前宣传热度,发布微信公众号文旅宣传信息510条、视频号221个、微博3465条、小红书124条,被省级采用14条、视频2条,被市级采用69条、视频31条,微信公众号总粉6794人,抖音总粉2187人,小红书总粉265人,微博总粉1069人。“龙陵文旅”抖音号传播影响力位列全省第七,“龙陵文旅”微博号荣登全国政务微博文旅榜第96名。组织别具特色的文旅产品,积极参加南博会、云南“五个大家”在腾冲宣传及腾冲边贸会等宣传推介,有效提升全县文旅品牌知名度。
7.文旅服务井然有序。认真组织开展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2024年共受理投诉29起,完成旅游退换货346起,累计退款363.47万元;开展文旅青年志愿服务活动66场次,服务时长1760小时;联合开展执法170余人次,办理文旅市场行政违法案件6件,切实维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14,793,198.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93,198.10元,占总收入的95.9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40.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239,694.10元,下降47.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839,694.10元,下降49.3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600,000.00元,增长100.00%。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拨付龙陵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0元,主要用于为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同时圆满完成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承办工作,实施龙陵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二是上年拨付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补助经费9,720,391.47元。主要是用于支付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补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14,793,198.10元。其中:基本支出8,821,478.21元,占总支出的59.63%;项目支出5,371,719.89元,占总支出的36.31%;无上级补助支出;无事业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上缴支出;其他支出6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4.06%。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239,694.10元,下降47.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64,579.15元,下降12.54%;项目支出减少12,575,114.95元,下降70.07%;无上级补助支出;无事业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上缴支出;其他支出60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拨付龙陵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0元,主要用于为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同时圆满完成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承办工作,实施龙陵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二是上年拨付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补助经费9,720,391.47元。主要是用于支付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补助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22,436.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90,866.35元,占基本支出的91.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1,569.86元,占基本支出的8.29%。2024年人均费用149,532.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71,719.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执行项目数18个。
2024年老年艺术团活动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龙陵县老年艺术团日常活动举办、保障老年艺术团活动开展等费用支出。
2024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经费567,964.5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龙陵县纪念馆、李鑫纪念馆开展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所需的水电、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县文旅宣传、养生度假区规划提升及文旅亮点工程项目经费
620,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县文旅宣传、龙陵县邦腊掌养生度假区规划提升及文旅亮点工程等费用支出。
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还本付息补助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是用于支付龙陵县松山大遗址公园建设项目还本付息补助费用支出。
局国家文物保护资金(松山战役旧址陈列展示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龙陵县松山战役旧址陈列展示项目费用支出。
龙陵县运启黄龙玉博物馆创建4A级景区奖补项目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提升景区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为广大游客提供安全、优质、舒适的自然风光欣赏和人文历史文化体验。为创建4A级景区奖补费用支出。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经费222,103.67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等费用支出。
县民工队闵行区对口支援龙陵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化惠民工程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惠民演出所需的灯光系统、音响系统、无线接收系统等舞美设备和演出服装等费用支出。
县民工队文化人才专项项目经费60,475.00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2024年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专项工作,选派文化工作者到各基层文化单位开展文化服务,培养一批基层文旅人才,提升基层文化工作者素质。通过人才选派和培养的实施,为当地文化事业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切实提高基层一线文化骨干素质,加强县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力地助推基层一线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升县乡骨干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文化工作者对乡村振兴的支持作用。
县民工队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般项目(戏曲进乡村)建设专项资金257,784.00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等费用支出。
公共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项目经费88,481.77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活动,提升全民艺术普及和全民阅读服务水平,通过微信公众号、小视频与专题活动、培训、讲座、流动文化服务开展线上线下群众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验。
县文化馆省市级传承人补助项目经费88,800.00元,主要用于为加强我县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县级省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带徒授艺传习活动的开展,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激发了传承人带徒传艺的积极性,对非遗的保护传承起到积极作用。
县文化馆文化人才专项经费10,39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2024年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专项工作,选派文化工作者到各基层文化单位开展文化服务,培养一批基层文旅人才,提升基层文化工作者素质。通过人才选派和培养的实施,为当地文化事业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切实提高基层一线文化骨干素质,加强县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力地助推基层一线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升县乡骨干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文化工作者对乡村振兴的支持作用。
县文化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般项目(公共数字文化云)建设专项项目经费200,117.88元,主要用于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档升级,是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环境下文化建设的新平台、新阵地,是利用信息技术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传播范围的重要途径,对于消除数字鸿沟、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源自农耕文明时代普通民众世代相承的与生产生活有关的岁时活动、节日庆典与手工艺技能,随着历史演替与时代发展,发端于农业、脱胎于农耕时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工业文明与现代文明的冲击,逐渐脱离人们的日常生活,失传和文化再生产成为非遗存续必须面对的困局与选择。通过非遗演艺编排、非遗线路开发等方式,将原本陈列于橱窗、收藏于展馆且禁锢于原生地的非遗,变为可体验、可欣赏、有回忆、有共鸣的新兴旅游产品,将非遗打造成旅游商品,同时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延续,获取更全面、详实、深入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
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项目经费85,006.69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龙陵县纪念馆、李鑫纪念馆开展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所需的水电、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县文物管理所安全保护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经费7,205.00元,主要用于保障龙陵县开展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经费。
县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96,446.12元,主要用于龙陵县图书馆开展阅读推广、宣传活动,流动图书借阅与送书下乡服务,业务活动用房日常支出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费用支出。
县图书馆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经费4,360.00元,主要用于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等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93,198.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4%。与上年相比减少13,239,694.10元,下降47.23%。完成年初预算的51.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740,43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6%。其中文化和旅游支出合计7,837,783.42元,主要用于行政支出1,925,244.52元;图书馆支出785,623.26元;艺术表演团体支出1,530,234.82元;群众文化支出850,384.79元;文化创作与保护159,665.00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586,631.03元。文物支出合计4,337,407.17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支出2,000,000.00元;博物馆支出652,971.19元;其他文物支出1,684,435.98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合计565,247.67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5,247.67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9,70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120,0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2,354.4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115,412.98元;死亡抚恤支出35,54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4,008.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14,538.54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400,789.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421,543.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27,136.3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3,500.00元,决算为377,441.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3649.59元,增长85.2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73,941.5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08%,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432.00元,决算为153,43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65%,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68.00元,决算为50,06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27%,完成年初预算的43.1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3,941.59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000.00元,增长3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000.00元,下降43.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8,292.00元,下降43.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3,500.00元元,支出决算为377,441.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173649.59元,增长85.2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73,941.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432.00元,决算为153,43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68.00元,决算为50,0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县文旅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经费支出比预算有所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3,941.59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8,000.00元,增长3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292.00元,下降43.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县文旅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经费支出比预算有所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2023年县文旅局报废公务用车一辆,由于单位人数较多,实有车辆并不能保障正常开展工作固申请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现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工作、送戏曲进乡村及文旅宣传工作乡镇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单位检查调研及各类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费用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163.43元,比上年减少190,572.79元,下降27.67%,主要原因是2024年龙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因机构改革单位人员撤并至龙陵县综合执法局导致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去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日常办公业务费支出、邮电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在职人员公车补贴费支出、退休人员公务费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30,420,298.11元,其中,流动资产20,837,234.57元,固定资产7583059.54(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00,000.00元,无形资产4.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24,056.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369.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6项,账面原值188,519.00元,,因报废资产均为移交县上统一实行销毁。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110.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663.6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447.1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63.6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63.6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