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63-6/2025120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2025〕-6号)要求,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认真履行林草资源保护和发展职责,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定不移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部署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学习宣传活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首要任务,一年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次、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次,个人自学129人。
二是组织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题学习宣传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借周一集中学习时间组织林草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一年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各2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各2次,个人自学129人,通过学习,提升林草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与修养,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3月2日,局党组领导班子研究林草局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成立了林草局2025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林草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计划等,并于2025年3月4日于文件下发。2025年9月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在会上对林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三)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职权调整情况,进行权责清单
动态管理。
继续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四同”,根据《龙陵县林业草原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龙陵县林业草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由121项经梳理增加到155项。结合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 年版)选取清单,森林防火类等11项行政处罚事项赋予乡镇(街道)。144项行政处罚、15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强制报县人民政府纳入综合执法。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一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5年1月17日制定《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开。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了《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试行)》《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规定开展决策后评估等工作。局党组坚持依法决策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程序正当性、过程公开性、责任明确性,把“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林草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对涉及林草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实行依法决策。完善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规则,建立了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正确性。
二是按要求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律师参与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一年来,律师参与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4次。
三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局机关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公开局机关党务政务基本情况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上网公开,严格执行行政公开公示制度,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及行政权力事项等严格按规定公开、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严格依法行政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清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经调整和批准,林草局保留了林地、林木、种苗、检验检疫等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制定了相关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并进行了公开。严格坚持行政审批“三项制度”,对行政审批工作坚持常态化管理,做到了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快捷运转。
(五)切实加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202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共查处各类林草行政案件124起,处罚违法行为人124人,收缴罚款148.33541万元。作出行政许可858件(林木采伐许可证821件、林草种子经营许可18件、林地审批许可17件、野生动物许可2件)。
(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9〕50号)精神。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确保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共对行政许可858件(林木采伐许可证821件、林草种子经营许可18件、林地审批许可17件、野生动物许可2件);林草行政案件124件进行合法性法制审查。
(七)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一是在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中,要注重积累有益经验和好的做法,注重对案例进行统计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分析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降低法律风险,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发生。二是全面提高林草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通过对行政行为水平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维护良好的林草法治环境。三是重视抓好局法制机构人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知识储备、理论研究能力、处理案件和化解行政纠纷的能力,积极受理或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开展好行政应诉案件。防止行政纠纷扩大和激化,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一年来共受理行政投诉案件18件,行政复议11件,均已按时限办理完毕。
(八)案件评查工作
林草行政许可评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龙陵县林草局共作出林草行政许可48件,其中:征占用林地许可27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21件。本次评查48件。案卷自评分在92—98分,综合评定结果为优秀。
林草行政处罚评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止,龙陵县林草局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草违法案件共46件,本次评查46件,案卷自评分在92—100分,综合评定结果为优秀。
(九)普法工作
一是按《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林草普法工作方案》的要求,10个乡镇均成立普法宣传领导小组,开展林草普法工作发放宣传材料6300份,有宣传标识的环保袋2000多个,在人流集中处悬挂宣传标语110余副,横幅12条,通过广播宣传3300余次,集市宣传138场次,召开专题普法群众会议12次,群众咨询392人。广泛宣传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防熊袭击、防毒蛇伤害、森林草原火灾自救互助等知识,从关乎群众生命健康的小事开始讲解上升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层面。
二是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2025年1月底以前制定了《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林草普法工作方案》。按《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林草普法工作方案》要求,1-5月份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普法宣传。通过普法,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林草、湿地资源的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林草、湿地资源的社会氛围,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着力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条例》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龙新乡召开专题普法6场次,参加人员300余人,龙江乡1场次,参加人员110人次。通过普法指导群众学会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纠纷用法意识,不断构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
(十)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2025年7月16日,省林草局举行依法行政培训班,县林草局法规、种子管理站、林检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在局四楼会议室参加了培训,7月21日、8月4日县林草局对4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在局四楼会议室进行了综合行政执法培训,9月4日县林草局在龙陵宾馆四楼举行了全县林草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林草案件办理培训班,共六十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结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
(十一)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龙陵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法委发〔2024〕2号),组织完成龙陵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林草局相关创建材料;二是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治县工作宣传形式单一。
(二)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还有差距。
(三)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掌握不够,对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还有待提高。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和林草法律法规宣传、个性化普法宣传与公益性普法宣传相结合,让法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管理服务对象心里。
(三)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办的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四)对“八五”普法进行总结,制定完善“九五”普法规划。
(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机制
(六)加强对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结合当前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抓好“以案释法”和投诉举报工作的处置能力。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七)抓好林草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落实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责任。严格遵守《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各项规定,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八)在10个乡镇组织开展林草普法工作,参会人员包含乡镇领导班子、执法人员、村组两委、护林员等。
(九)努力做好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