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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250224-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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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0000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宣传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牵头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中共龙陵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法规行政审批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发展规划与农田建设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股、乡村振兴股、乡村产业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股、乡村建设社会促进与科技管理股、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股;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龙陵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与安全服务中心;

3.龙陵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4.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龙陵县畜牧工作站;

6.龙陵县种子植保土肥工作站;

7.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8.龙陵县水产工作站;

9.龙陵县农村能源与乡村建设监测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生态农业和生物资源创新和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积极组织实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下设9个单位,分别是: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龙陵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与安全服务中心、龙陵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龙陵县畜牧工作站、龙陵县种子植保土肥工作站、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龙陵县水产工作站、龙陵县农村能源与乡村建设监测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5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3人,周转编制1人。在职实有15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09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594,955.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794,955.39元,上年结转收入8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24,061,952.99元,同比下降40.3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594,955.39元,其中:本年收入34,794,955.39元,上年结转收入80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794,955.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24,061,952.99元,同比下降40.3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594,955.3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794,955.39元,其中:基本支出28,685,675.39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021,298.70元,同比增长7.5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等级晋升;项目支出6,109,28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26,883,251.70元,同比下降81.4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及预算项目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9,610.24元,卫生健康支出2,377,033.14元,农林水支出29,238,312.01元。其中: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1,558.08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支出;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4,400.00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支出;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84,940.16元,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支出98,712.00元,用于遗属补助;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1,983.03元,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障支出;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74,235.56元,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障支出;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88,243.04元,用于人员医疗保障支出;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2,571.51元,用于人员医疗保障支出;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4,330,497.33元,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日常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17,884,134.68元,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日常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130106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000.00元,用于农业推广项目支出;213010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934,400.00元,用于农作物病虫害控制支出;213010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70,000.00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支出;213011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0,000.00元,用于农业信息统计监测支出;213011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业业务管理490,000.00元,用于农业业务项目管理支出;213011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防灾救灾100,000.00元,用于防灾救灾项目支出;2130126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社会事业2,999,280.00元,用于农村社会事业项目支出;2130135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态资源保护20,000.00元,用于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支出;213014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渔业发展20,000.00元,用于渔业产业发展支出;213019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360,000.00元,用于农业农村发展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8,0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8,0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8,600.00元,较上年增加26,600.00元,增长6.6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5,000.00元,较上年增加23,000.00元,增长20.5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08次,共计接待约158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因机构改革,有单位并入,工作职责增加,预计接待人次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3,600.00元,较上年增加3,600.00元,增长1.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3,600.00元,较上年增加3,600.00元,增长1.2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增减变化原因:因机构改革,工作职责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生猪两病疫苗采购项目500,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生猪两病疫苗采购项目。

2、立项依据

《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暂不实施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政策意见的通知》(云农牧〔2017〕26号)。“国家暂不实施“两病”强制免疫政策后,我省生猪“两病”潜在风险依然较高,各州(市)、县(市、区)政府要继续坚持以预防为主的防控方针,以及适应政策调整、工作力度不变、防疫经费不减的原则,将“两病”等动物疫病免疫、监测净化、应急处置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保障,按照国家防治指导意见并结合实际开展防治工作,切实确保本辖区内国家“两病”免疫政策调整后疫情不反弹”。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4、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采购生猪两病疫苗50万头份,用于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

采购采购生猪两病疫苗50万头份。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2月完成生猪两病疫苗,3月完成春季动物防疫,9月完成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

春秋两季强制免疫密度合格率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确保县域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50,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

2、立项依据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财政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号)。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4、项目基本概况

主要是开展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采样监测、检疫监管等防疫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

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监测采样试剂、采样经费、检疫监管工作经费和强制免疫及反应死亡进行补助。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全年开展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采样监测、检疫监管等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8、项目实施成效

确保县域内不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三)龙陵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10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龙陵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2.立项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4.项目基本概况

龙陵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费主要用于龙陵县耕地剖面样点调查与采样、表层样点调查与采样办公培训采样差旅等工作支出等。

5.项目实施内容

组织实施龙陵县耕地剖面样点调查与采样、表层样点调查与采样,全面查明查清龙陵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为全县耕地质量提升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1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等工作。2025年内正常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8.项目实施成效

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

(四)农村宅基地管理经费30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农村宅基地管理经费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做好全县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及涉及农村宅基地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

5.项目实施内容

(1)开展农村宅基地培训;(2)开展家转建报批;(3)到乡镇检查指导,做到应批尽批;(4)完成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资金3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时间为全年,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次农转建报批,8月底前完成农转建第二批次报批;12月底前完成第三批次农转建报批。

8.项目实施成效

(1)开展农村宅基地培训2期以上;(2)开展家转建报批3批次以上;(3)到乡镇检查指导4次以上,做到应批尽批,审批率达90%以上,无未批先建等现象、无群体访事件;(4)完成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按省市要求录入系统,完成农村宅基地调度平台的录入及上报。

(五)农业行业安全监管经费20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农业行业安全监管经费

2.立项依据

安全生产考核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监管,全面提升农业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5.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对农药生产经营、农机使用、畜禽屠宰、渔业、沼气、黄龙玉矿山、兽药等农业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发现的隐患,督查相关主体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按时按质完成农业行业安全监管。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监管,降低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增强农户、农业企业的安全意识,主动规范操作、自查隐患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六)精准防贫基金县级财政补助项目269,928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精准防贫基金县级财政补助项目。

2.立项依据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精准防贫监测预警机制(试行)》的通知(保开组﹝2020﹞6号)。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4.项目基本概况

以市级财政投入为引导,县级财政投入为基础,鼓励社会各界共同捐资设立的,专项用于防贫救助的基金。救助坚持事前预防与后续巩固相结合、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激发相结合,构建贫困监测预警机制,采取边缘贫困对象干预措施,对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出现因病、因灾、因残、因学、或其他事故等原因存在较大返贫、致贫风险,而自身又无能力消除风险的家庭给予救助。

5.项目实施内容

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通过数据筛查比对、农户申报、定期综合评价三种渠道,收集监测预警信息,进行动态监测,纳入预警范围,确保两类重点群体不因病、因灾、因残、因学等原因导致返贫情况发生。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269,9280.00元。市、县两级财政按40元/人·年投入(其中:市级30%、县级70%),测算基金规模2699280.00万元(其中:市级投入809784.00元,县级投入1889496.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度内正常对付给涉及农户。

8.项目实施成效

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切实巩固脱贫成效,落实“防返贫、防致贫、稳脱贫、稳增收”各项帮扶措施,及时因户施策、分类帮扶,解决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因病、因学、因灾或其他原因致贫、返贫问题,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应对突发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阻止防止返贫及新增致贫情况发生。

(七)防贫保险保费县级财政补助资金96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防贫保险保费县级财政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

《保山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防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巩固振兴组办﹝2022﹞6号)文件通知及相关要求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对2024—2025年度防贫保险参保对象进行补贴,补贴标准4元/人·年。

5.项目实施内容

对2024—2025年度防贫保险参保对象进行补贴,从“疾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自然灾害住房损失、意外伤害死亡”三个方面为乡村人口提供保险保障,降低乡村人口返贫和新增致贫风险。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96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对2024—2025年度防贫保险参保对象进行补贴,补贴标准4元/人·年。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对2024—2025年度防贫保险参保对象进行补贴,从“疾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自然灾害住房损失、意外伤害死亡”三个方面为乡村人口提供保险保障,有降低了乡村人口返贫和新增致贫风险。赔付标准:因疾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救助起付线后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给付比例70%,年度累计给付限额21000元/人;因自然灾害住房损失救助起付线后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给付比例70%,年度累计给付限额不分损失21000元/户,倒塌或判定全损50000元/户;因意外伤害死亡保险救助0—16周岁(含)20000元/人,17(含)—65周岁(含)30000元/人。

(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费30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龙发〔2023〕17号)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4.项目基本概况

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顺利开展。

5.项目实施内容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目标,精准施策、精准发力,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提升脱贫质量,有力保障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经费。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3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度内正常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8.项目实施成效

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目标,精准施策、精准发力,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提升脱贫质量,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九)汇源商场管理经费45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汇源商场管理经费

2.立项依据

龙农发〔2024〕81 号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汇源商场管理成本费用的请示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4.项目基本概况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所属汇源商场位于龙陵县龙山镇汇源路,

共有商住楼 14 套,钢架大棚商铺 28 间,年均房租收入330,000.00元。为维持正常运转正常运维管护产生的的支出。

5.项目实施内容

物业管理费用及设施老化维修维护费用。

6.资金安排情况

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物业管理公司对汇源商场进行管理,物业管理费用合计400,0000.00元;维修供水管道维修维护费50,000.00元。

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全年实施管护。

8.项目实施成效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所属汇源商场稳步运行。

(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及监督管理1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及监督管理

2.立项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增加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

《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机监理工作。农机监理工作包括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事故处理等。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农业机械推广与安全服务中心

4.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新型农机具示范推广,完成辖区农农机安全监理各项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

完成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确保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3%以上;组织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与应用项目,完成补贴机具500台套以上,补贴资金兑付率达100%;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培训,培训人数达50人以上;开展好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监理各项工作,组织送检下乡活动,确保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率达80%以上。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1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安全培训和农机安全监理各项工作任务。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全县主要农作物耕播收机械化水平,确实保障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购机者的利益和政策实施效果,强化对农机的安全监管,减少和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十一)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及增殖放流2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及增殖放流

2.立项依据

保山市财政局印发(保财农〔2025〕41号)文件通知及相关要求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水产工作站

4.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及增殖放流科普宣传、培训、检测差旅费和办公费

5.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科普宣传,建立健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机制,提高渔业资源检测、培训防控能力。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度内正常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8.项目实施成效

为将全面提升龙陵县辖区内生物安全防控及水生生物养护工作,积极开展深入宣传培训工作为导向,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生物安全的重要性认识。结合当地水域及鱼类种群结构,增殖补充相适宜的土著鱼类。加大巡查及渔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执法监管防控效果。为提升生物安全防控和保护当地的渔业资源,抓好生态监管、监测工作,为辖区内生物安全防控得到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十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资金2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资金

2.立项依据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4.项目基本概况

2025年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本年财政预算安排2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本年财政预算安排2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资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1期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率达90%以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各级仲裁考核优秀,群众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满度不低于85%的总目标。

5.项目实施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1期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率达90%以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各级仲裁考核优秀,群众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满度不低于85%的总目标。

6.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本年财政预算安排2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本年财政预算安排2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

7.项目实施计划

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1期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率达90%以上。

8.项目实施成效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各级仲裁考核优秀,群众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满度不低于85%的总目标。

(十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2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

2.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1号)、保办字〔2019〕101号 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机编办发 〔2020〕98号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批复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项目实施内容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全县渔业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查处违法捕捉、驯养、出售、收购、运输国家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负责水产养殖过程中渔药使用的行政执法,负责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动物和动物卫生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动物饲养、屠宰、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前的生产、贮藏、运输等行为的行政执法;负责动物展览、演出和比赛等活动和非食用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动物诊疗、兽医从业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以及畜牧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定点屠宰行政执法,企业违禁物质、药物残留、肉品品质和疫病防控工作的行政执法,非法屠宰的行政执法;负责全县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切实开展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

一是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切实履行好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实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宣传牌、布标、墙标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农业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执法检查和惩处力度,严肃查处农业行业的违法行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十四)病虫害监测预警1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病虫害监测预警。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实行动植物防疫、检疫制度,健全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加强对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杂草、鼠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和植物病虫害的快速扑灭机制,建设动物无规定疫病区,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5号)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种子植保土肥工作站。

4.项目基本概况

病虫害监测预警经费用于对全县农作物进行监测调查、防控技术指导等各项工作支出等。

5.项目实施内容

对全县农作物病虫害进行监测调查,及时发布病虫情报及预警信息,指导乡镇、村(社区)基层技术人员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调查、统防统治,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及时监测并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预警及技术方案,指导农户开展病虫害监测防控。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1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度内正常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8.项目实施成效

保证对全县农作物病虫害实地监测预警、防控工作正常运转,并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的快速扑灭机制,对全县农作物进行监测调查、及时发布了病虫情报及预警信息,确保辖区内准确的病虫测报,增强防治病虫害的预见性和计划性,减低病虫害造成的损失。

(十五)草地贪夜蛾防控1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草地贪夜蛾防控。

2.立项依据

草地贪夜蛾原产于美洲,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预警的跨国界迁飞性重大害虫,已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发生,在2017年被“国际农业和生物科学中心”评为世界植物十大害虫之一。《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5号)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种子植保土肥工作站。

4.项目基本概况

草地贪夜蛾防控经费用于对草地贪夜蛾入侵危害进行监测调查、防控技术指导等各项工作支出等。

5.项目实施内容

对草地贪夜蛾入侵龙陵县危害农作物进行监测调查,对乡镇基层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时发布了草地贪夜蛾入侵危害情报及预警信息,指导农户开展草地贪夜蛾防控。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1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度内正常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8.项目实施成效

应用有关的生物学、生态学知识和数理统计、系统分析等方法。全面做好草地贪夜蛾的监测调查,做好统防统治工作,做到防早,防小,进行及时防治,经营效益显著,达到全县草地贪夜蛾联防联控目标,减少病虫害造成的损失。

(十六)高黎贡山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绿色防控替代化学农药暨农药减量2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高黎贡山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绿色防控替代化学农药暨农药减量。

2.立项依据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换意见问题整改相关工作的通知》—“落实化肥农药减量要求不严不实”问题整改。

保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十二、落实化肥农药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整改措施。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种子植保土肥工作站。

4.项目基本概况

高黎贡山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绿色防控替代化学农药暨农药减量经费用于完成高黎贡山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绿色防控替代化学农药暨农药减量监测调查工作等各项工作支出。

5.项目实施内容

统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化肥农药减量化为重点内容,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对土壤和水生态环境影响为目标,以高黎贡山区域为重点,兼顾龙陵县行政辖区内环境敏感区,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度内正常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8.项目实施成效

集成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科学安全用药等农药减量技术,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4%以上。

(十七)农药市场监督管理2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农药市场监督管理。

2.立项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药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种子植保土肥工作站。

4.项目基本概况

用于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差旅费等支出。

5.项目实施内容

全县10个乡镇121个村(社区)共有农药经营企业(户)210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精神,对全县辖区内的农药经营企业(户)进行市场监管,指导农资经营企业(户)规范、安全经营农药,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农户安全使用农药。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20,000.00元。

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度内正常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培训和市场监督管理,开展日程农药安全检查,查处农药经营违法案件,对农药经营户起到震慑作用,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药,保障全县粮食安全和农药使用。

(十八)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10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储备。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种子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种子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将种子管理、救灾备荒种子贮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农通〔2020〕53号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县(市、区)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种子植保土肥工作站。

4.项目基本概况

用于农作物种子采购及仓储等支出。

5.项目实施内容

与种子生产企业(昌宁民生种业有限公司)签订农作物救灾备荒种子购销合同,储备玉米种子5000公斤,品种为民生368,如发生灾害需启用备荒种子,按20元/公斤采购,若未启用备荒种子,需支付2元/公斤的仓储管理费。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1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度内正常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8.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实施后,可及时翻种、补种玉米3300亩,根据理论测产调查,平均亩产426公斤,按市场价每公斤3元计算,可挽回经济损失420余万元。

(十九)龙陵县耕地质量监测2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龙陵县耕地质量监测。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因地制宜轮作休耕,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维护排灌工程设施,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提高耕地质量。《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耕地质量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县级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种子植保土肥工作站。

4.项目基本概况

耕地质量监测费主要用于龙陵县耕地监测点监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工作支出等。

5.项目实施内容

组织实施8个质量耕地监测点的管理、种植、取样及化验分析;69个质量监测点的调查取样。2025年3月—4月完成69个耕地质量评价点取样;11月完成土样化验分析;2025年5月至10月完成8个监测点的管理、种植、收获、取样等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度内正常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8.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龙陵县耕地质量监测年度报告和龙陵县耕地质量年度报告,发布耕地质量等级报告,指导全县开展耕地质量管理,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二十)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20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

2.立项依据

云农办质〔2025】4号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4.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农产品质量定量监测535个

5. 项目实施内容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稳定安全优质供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部署要求,锚定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特色农业强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严”“优”并重,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地见效,强化源头治理,促进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质增效,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2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按时按标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8. 项目实施成效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着力增强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加快推进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提升品牌影响力。

(二十一)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2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2.立项依据

龙财综〔2015〕13号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项目基本概况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管工作,采购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设施设备、证章标志及耗材,降低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风险。

5.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管工作,采购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设施设备、证章标志及耗材,实现检疫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电子出证率达到100%、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100%无害化处理;开展动物卫生监管工作,降低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风险。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2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度内正常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8.项目实施成效

实现检疫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电子出证率达到100%、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100%无害化处理,降低了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风险。

(二十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立项依据

龙财综〔2015〕13号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项目基本概况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监管服务对象监督检查及培训,采购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需设备、耗材,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规范填写养殖档案,推广应用兽药追溯系统,降低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风险。

5.项目实施内容

开展监管服务对象监督检查及培训,制作养殖场养殖档案,采购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需设备、耗材,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规范填写养殖档案,推广应用兽药追溯系统,降低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风险,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1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度内正常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8.项目实施成效

开展监管服务对象监督检查及培训,建立健全养殖、免疫档案,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规范填写养殖档案;推广应用兽药追溯系统,全县兽药经营户100%启用兽药追溯系统,降低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风险,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5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899,021.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289.60元,同比增长15.53%,占基本支出的6.62%,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有单位并入人员增加、工作职责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60,674,093.52元,其中,流动资产50,448,272.39元,固定资产10,225,819.13元(原值24,615,663.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762,617.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1,342.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9,000.00元;报废报损划拨资产344项,账面原值990,7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93.91元;资产使用收入263,855.85元,其中出租资产11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63,855.85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

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32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