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4-4/2025050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职责 | 发布日期 | 2025-05-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主要执法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承担龙陵县河长制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分办和考核等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
(四)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县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五)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