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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9-9/2025091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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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3301000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49号)、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龙机编办发〔2019〕68号)文件规定,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县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方案并监督实施。

4.负责规范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体系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行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负责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7.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违反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8.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抗震除险和加固改造。

9.负责规范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10.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负责门站下游的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城市燃气经营资质、城镇燃气安全运营等行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稽查,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标准定额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和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0个。

纳入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项目规划、项目实施,推进城市建设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及历届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标对表,研究解决续建项目推进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和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松山路延长段、白塔路东段、雨屏路、龙玉大道改扩建、县情展陈馆等项目建设及扫尾工作,开工建设白塔路中段、云山路西段及环城西路中段项目。

三是推进“两污”项目治理。加强对垃圾清扫保洁及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加强对农村垃圾、集镇污水处理的指导,确保“两污”治理正常运行。多渠道筹措资金,有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四是转变作风促工作效率提升。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扛牢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按要求落实好部门重点工作,同时抓好行业领域形势的分析研判,重点抓好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保密、国家安全、老干、信访维稳、妇女儿童等工作落实,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形势稳定,有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五是抓牢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安全底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共同落实,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0,397,035.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49,744.29元,占总收入的99.9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7,291.04元,占总收入的0.0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5,827,171.81元,下降63.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5,858,462.85元,下降63.30%,主要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5,119.98元,较上年增加 372,591.55 元,增长41.28%,2.卫生健康支出891,738.93元,较上年增加210,025.74元,增长30.81%,3.城乡社区支出48,413,408.79元,较上年减少121,120,127.73元,下降71.44%,4.住房保障支出30,555,267.63元,较上年减少44,545,161.37元,下降59.31%,5.其他支出9,3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 9,360,000.00元,增长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1,291.04元,增长195.57%。

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和城管执法临时聘用人员划拨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减少。二是市政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等较上年减少。

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博爱龙陵绿美家乡网络募捐专项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0,495,535.33元。其中:基本支出8,573,287.57元,占总支出的9.47%;项目支出81,922,247.76元,占总支出的90.5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5,722,671.81元,下降63.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11,887.70元,下降10.56%;项目支出减少154,710,784.11元,下降65.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和城管执法临时聘用人员划拨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减少。

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市政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等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73,287.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72,034.31元,占基本支出的95.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1,253.26元,占基本支出的4.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922,247.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43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城市管理补助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和办公设备购置。

2.博爱龙陵绿美家乡网络募捐经费45,791.04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城见缝增绿行道补植。

3.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商业用房返租租金专项经费3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委组织部扶持木城乡花椒村等15个村、社区和大连理工大学扶持龙山镇核桃坪村等4个村、社区壮大村集体经济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商业用房租金。

4.县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补助经费4,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人员劳务费。

5.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费补助经费50,700.30元,主要用于支付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费。

6.龙陵县市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政管道改扩建项目设计、雨污管网排查项目测绘、污水管网及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可研报告咨询、县城区防洪排涝项目可研报告咨询工作。

7.龙陵县市政建设项目补助经费683,252.60元,主要用于县一中运动场挡墙支砌和保山园中园龙陵景观项目建设。

8.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12,192,866.54元,主要用于县城园林绿化管护、市政设施维修维护、路灯电费及维修费、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营和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等费用。

9.龙陵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扩建项目专项经费200,100.00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扩建项目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和耕地开垦费。

10.清理单位往来款专项经费 12,943,393.16元,主要用于归还龙陵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前年度棚户区改造、市政项目建设等借款。

11.龙陵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经费40,115,684.36元,主要用于归还县锦龙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财政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借款和支付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能投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还款资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贷款本金。

12.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专项经费650,000.00元,主要用于东坡森林公园提质改造。

13.农村危房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补助经费2,966,000.00元,全部通过“一卡通”平台支付给农村危房改造19户、农房抗震改造144户补助对象及支付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贷款本息。

14.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经费1,864,484.76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公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租赁费等支出。

15.入城缆线沟工程专项经费1,18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缆线沟460米,设计横断面为1.7米(高)×1.2米(宽),支砌防护挡墙500立方米及排水等附属设施。

16.洗车场建设工程专项经费4,05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洗车棚864平方米、管理用房636平方米,公厕1座、沉砂池6座及配套供水、供电、场地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83,598.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64%。与上年相比减少62,742,205.08元,下降45.92%,完成年初预算的215.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5,11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8,820.96元、职业年金缴费104,457.0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00.00元、抚恤金229,098.00元、生活补助23,54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抚恤金年初无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1,73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2%。主要用于: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9,739.4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3,123.8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603.64元、医疗费补助6,27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种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导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1,161,47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1%,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0%。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6,024,375.40元(其中:基本工资2,368,381.50元、津贴补贴953,168.00元、奖金529,591.60元、绩效工资2,116,913.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980.90元、医疗费28,340.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7,575,620.10元(其中:办公费91,140.24元、水费196,073.50元、电费821,244.69元、邮电费112,175.04元、差旅费73,378.00元、维修(护)费346,328.40元、公务接待费11,372.00元、专用材料费186,408.42元、劳务费672,187.88元、委托业务费13,162,091.22元、工会经费2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9,503.71元、其他交通费用129,717.00元),(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200,000.00元,(4)资本性支出 17,361,476.85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160,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17,201,476.8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补助资金、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市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清理单位往来款专项资金等年初无预算,导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555,267.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6%,完成年初预算的665.03%。主要用于:(1)商品和服务支出2,227,918.96元(其中:邮电费40,000.00元、物业管理费1,750,000.00元、租赁费380,000.00元、专用材料费41,419.42元、委托业务费16,499.54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6,000.00元,(3)资本性支出25,521,348.67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101.80元、专用设备购置14,464.00元、基础设施建设25,504,782.8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商业用房返租租金专项经费、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等县级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上级补助资金年初无预算,导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0,000.00元,决算为1,760,875.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59,219.61元,增长95.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0,000.00元,决算为1,749,503.7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35%,完成年初预算的6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1,37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65%,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75,394.98元,增长10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175.37元,下降58.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3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175.37元,下降58.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60,875.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59,219.61元,增长95.2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0,000.00元,决算为1,749,503.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1,3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12月将12辆垃圾清运车、1辆洒水车、1辆道路清洗车和1辆环卫管理用车拍卖处置,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减少。二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数,商务及公务接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75,394.98元,增长10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175.37元,下降58.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3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175.37元,下降58.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城保洁面积逐年增加、生活垃圾随之增多,垃圾清运车次数增加,燃油费价格上涨、车辆老化等,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县城市政和环境卫生管理、燃气安全检查、市政项目建设、农村垃圾处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莅临检查指导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对接、开展燃气安全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253.26元,比上年减少321,804.55元,下降44.5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2,577.24元、邮电费56,760.02元、差旅费73,378.00元、公务接待费11,372.00元、工会经费2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13,96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695,341,867.06元,其中,流动资产551,670,372.49元,固定资产1,766,059.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41,166,641.59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 600,738,793.4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481,370.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08,282.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9辆(主要是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公务用车的批复(龙政复〔2024〕186号),将14辆环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进行拍卖处置。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无偿划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辆电动车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批复(龙政复〔2024〕154号)文件,将4辆电动车无偿划转至龙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拍卖轻型普通货车1辆),账面原值 4,993,520.3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773,195.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6,889.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6,889.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7,66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7,661.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