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8B/20260420-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6-04-20 |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方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县就业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残疾人等培养和激励的规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4)健全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失业保险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拟订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相关规划、办法和措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和选拔等工作。
(7)贯彻执行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整、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地方性津贴和补贴政策。负责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或提前退休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工作。发布本地区最低劳动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拟订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细则,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1)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12)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人人事档案和保险档案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法制与农民工工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信访仲裁股、社会保险、龙陵县社会保险、龙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龙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部门共有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34名(含工勤编),事业编3名。年末实有人数54人,其中,公务员33人,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8人,临时聘用人员6人。
2025年末在职人数54人较上年减少1人,其中:行政调入1人,退休1人,临时聘用人员退休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工作要点》,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2025年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目标包括四个方面:
(一)主要工作成效及举措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筑牢事业发展根基。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凝聚“向心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2025年,在各类会议组织“第一议题”学习60余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领导干部上党课4次。二是突出党建引领激发“源动力”。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聚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服务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组织集中学习12次,开展主题党员日活动12次,撰写党建信息12条(其中,保山日报采用6条)。三是深化正风肃纪提升“战斗力”。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抓手,持续加固作风建设堤坝,将党纪学习与弘扬优良作风、纠治“四风”紧密结合,在教育中深入解读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学习教育期间,共举办读书班2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1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推送线上学习资料10余篇,党员干部覆盖率达100%;邀请非党领导干部参加读书班、集中学习研讨6人次;共查摆出党组班子问题5个,党员班子成员问题24个,普通党员问题82个,已完成全部问题整改。
2.精准施策拓宽就业增收渠道,推动经济稳定前行。一是就业容量不断扩充。落实落细稳岗扩岗政策措施,深入挖掘县域企业、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增量。2025年,全县共开发就业岗位2576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2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34%。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1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98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24.63%、108.26%。二是转移规模总体稳定。充分利用沪滇劳务协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等机制,加强与县外人社部门、用工企业、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务对接与协作,广泛收集高质量就业岗位,通过微信送岗、直播带岗、线上线下招聘会等方式,推动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紧密衔接“招小商”成果,扩大县内岗位供给,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打造就业帮扶车间、“家门口”务工车间等载体,促进群众“家门口”就业。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1665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0692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5%、100.4%。三是技能提升有序实施。深入实施“技能云南”行动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十五条措施,以服务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为导向,聚焦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文旅康养、绿色能源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技能培训,着力提升群众就业技能,变体力劳动者为技能劳动者,逐步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2025年,全县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3244人次,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416人次,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9.32%、100.5%。新增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222人。四是扶持创业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和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用好用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打造各类创业载体,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着力提高创业者的积极性和成功率。2025年,全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454人,金额1042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1.34%,带动就业1071人。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323人,金额850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1.25%;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31人,金额192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1.55%。
3.多措并举织密社会保障体系,分层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努力扩大参保覆盖面。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聚焦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利用大数据比对分析,实施“政策找人”专项行动,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2025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71万人,完成指标任务的100%;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3万人,完成指标任务的10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31万人,完成指标任务的10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5万人,完成指标任务的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缴费人数108066人,实际缴费人数为106779人,实缴率98.81%,选择最低档次(200元)缴费人数占比84.76%,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数占比6.35%,均达到上级控制比例指标。二是社保待遇及时发放。健全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准确发放各项社保待遇。截至12月,共发放各项社保待遇 60004.1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32113.21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 13980.3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1628.84万元,失业保险金1140.66万元,工伤保险待遇 1141.08万元。三是集体经济补助和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充分发挥养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积极推动集体经济补助和社会资助试点工作,“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经济补助+社会资助”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元筹资模式基本形成,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保缴费热情,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升。2025年办理社会资助72人,资助金额64.8万元,村集体经济补助646人,补助金额1.65万元。四是严格落实各项惠企惠民政策,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在失业保险方面,持续推动阶段性降费率、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落地见效,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强化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2025年累计为企业节约成本991.86万元,惠及企业206户;为518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代缴金额161.96万元;发放稳岗返还补贴资金172.40万元,惠及127户企业;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46.5万元,惠及 245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5.25万元。同时,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兜底保障作用,严格执行困难群体参保代缴政策。2025年,共为7639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97.48万元。五是基金安全持续提升。持续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行动,强化底线思维,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紧盯高风险业务关键环节,扎实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坚决维护基金安全。2025年,开展社保业务风险排查4次,共享比对涉社保数据53128条,核查疑点数据920条,发现3人服刑参保,退回多交养老保险金38914.08元;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人死亡多领养老金,追回全部多领资金113元;发现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待遇3人,追回全部多领资金12059元(其中2人为2021年单位开展自查已发现问题,涉及金额9276元在2022年前已全部追回)。六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协调县财政局制定《龙陵县财政局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整改方案》及《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双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定期向财政局发送工作提醒函,推进涉及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目前,龙陵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2552.18万元,已拨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专户6502.18万元,未拨入16050万元。失业保险欠费2888.22万元,已整改188.65万元,未整改2699.57万元。
4.服务为先夯实人事管理基础,释放事业发展动能。一是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招聘、校园直招、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大学生乡村医生(事业编)招聘、公费师范生安置、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转聘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我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2025年全县共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8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人、校园招聘10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14人、公费师范生安置(含中职公费师范生)20人、“优师计划”安置137人、“农村硕师”6人、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转聘19人、安置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3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安置2人。二是流动调配规范有序。严格执行人事调配政策,2025年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内调动64人,县外调入8人,调出县外35人,系统内调整54人。三是考核统计圆满结束。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统计数据准确无误。2024年度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全面完成,公有制经济企业人才、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评聘情况、工资年报4项统计及事业单位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如期完成。四是职称评聘有序铺开。印发《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县2025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评审工作有序推进。2025年,全县共有682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申报,其中,考核定职169人,23名申报初级职称,145名申报中级职称,321名申报高级职称,24名申报正高级职称。初级职称评审通过23人,中级职称评审通过107人,高级职称评审通过236人,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16人。审批单位岗位设置72个,办理职务变动348批次,涉及人员1370人次,人员信息完善2255人次。清理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1908人4197份。五是工资制度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工资福利政策,各项工资待遇得到及时审核审批。1—4季度,审核审批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乡镇岗位补贴3771人2261.43万元、乡村教师补助3141人1878.5万元;审批2024年机关工人年终一次性奖金,涉及153人,共55.41万元;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涉及5096人,共2292.27万元;核拨2024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3496.76万元;贯彻落实好医疗卫生机构“两个允许”政策,发挥绩效工资激励作用。核定2024年卫生系统绩效工资总量42585700元(其中绩效增量为3800456元)。审批机关工人正常晋升工资档次36人月增资4487元;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4800人月增资464195元;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务变动调整工资1314人月增资499532元;审批机关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变动调整工资17人月增资9637元。六是人事管理求真务实。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加强档案审核,2025年,办理2024年9月新招录用试用期满转正定级人员106人,完成2025年事业单位新招录用工作人员216人的试用期工资审核审批工作,完成2025年3名退役军人安置工资核定。审批提前退休8人,正常退休21人;核查教体系统2025年申请提前退休及法定退休人员情况30人。办理了47名人员死亡后相关待遇审核通知。理顺10个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后,专业技术一线人员浮动薪级工资问题,取消调离一线浮动岗位78人,审批新从事一线浮动岗位35人。
5.多维施策筑牢劳动风险防线,护航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普法宣传精准触达。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社保服务先锋队员等宣传力量,深入用人单位、建筑工地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全年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专题宣传27场次,覆盖企业员工、建筑工人等群体36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7000余份,劳资双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认知度得到有效提升。二是执法监管靶向发力。围绕劳动用工、人力资源市场、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乱点乱象整治,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40户次,对发现的非法使用童工等突出问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向社会公布。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3件,已通过信用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实施联合惩戒。聚焦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政府和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等。专项行动期间,共对38户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其中排查工程建设项目32个),推动化解发现的欠薪问题10个,清偿103名劳动者工资88.59万元;三是维权网络全域覆盖。搭建“线上+线下”立体投诉平台,确保欠薪问题就地、及时化解:线上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云南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平台”实现投诉扫码直达;线下用好欠薪举报投诉电话、农民工举报投诉窗口等渠道功能,实现“一点投诉、全网联动、高效处置”。全年共办结各渠道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线索274条,其中办结欠薪举报投诉线索191条,合计为365人次追回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42.49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100%。四是劳动争议高效化解。坚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工作理念,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及时有效处理。2025年,共收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53件,经审查,不予受理15件,案外调解12件,立案受理26件(其中:调解19件、裁决7件),调解成功率81.57%,到期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38人,累计为当事人调处各类资金246.46万元。五是依法依规处理信访接诉。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为目标,持续提升信访处置质效。畅通诉求受理渠道,构建“线上 + 线下”立体化受理体系,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现场来访等渠道,规范信访事项登记、分流、办理、反馈全流程管理,确保诉求“不遗漏、快响应”。全年共受理劳动保障类信访诉求118件152人次。其中:信访智慧系统办理16件16人次,来信4件5人次,来电来访90件123人次,领导接访8件8人次,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8%。六是工伤认定规范有序。按照“依法依规、审慎认定”原则,建立“材料审核-现场勘验-集体会商”三位一体审核机制。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91件,经严格审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1件,因诉讼程序中止1件,依法认定工伤89件,在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基础上,有效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工伤认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6.持续巩固困难群体增收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强化就业政策支持。紧紧围绕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需求,精准实施帮扶措施,切实促进就业增收。2025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脱贫劳动力707人次;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4643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5146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9.04%、183.79%。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706个,安置脱贫人口706人,发放岗位补贴619.28万元。审核通过跨省务工交通补贴3732人,补贴378.8万元(含上海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112人16.8万元);审核发放省内县外一次性生活补贴64人3.84万元。新认定就业帮扶车间1个,累计达7个,吸纳脱贫劳动力60人,发放吸纳就业奖补24.77万元;审核通过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10人216.846万元。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代缴责任。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兜底作用,严格执行困难群体参保代缴政策,2025年,共为7639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97.48万元。
7.优化服务提升人社效能,着力提升群众体验。一是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依托全省人社一体化服务平台,加强人社12333平台、电子社保卡的推广运用,实现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可办”。积极探索“人社+银行”“人社+邮政”等合作服务模式,服务网络持续向基层延伸。二是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落实上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建立与税务、医保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优化窗口设置和业务流程,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切实解决“多头跑、来回跑”问题。三是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各服务事项操作指南、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全面公开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审批结果等信息。建立健全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通过窗口评价器、线上留言、电话回访等多种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整改服务短板,持续提升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2025年,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86项,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78.6%。设立社邮、社银合作服务网点29个。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30.51万人,电子社保卡覆盖率76%。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5年决算收入115,473,240.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473,240.90元,占总收入100%。与上年收入100,818,452.96元相比,增加14,654,787.94元,增长14.54%。
2.2025年决算支出115,493,240.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5,473,240.90元,占总支出99.98%,非财政拨款支出20,000.00 元,占总支出的0.02%。基本支出82,616,902.64 元,占本年支出71.53%;项目支出32,876,338.26 元,占总支出28.47%。与上年100,839,918.83元相比,增加14,653,322.07元,增长14.51%。
(三)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25年3月10日—30日)。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25年4月1日—11月30日)。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2025年12月1日—31日)。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5年县人社局预算支出87,552,188.87元,实际决算支出数115,493,240.90元,执行率131.91%,得分10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25年部门各项支出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功能分类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4个,即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数量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开发就业岗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绩效考评结果为100%完成预定目标,得25分。
质量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工作实际完成率,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年初要求,得10分。
时效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工作完成及时率、各项补贴拨付及时率,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目标,得15分。
成本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三公”经费节支增效,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年初要求,得5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促进人社事业发展,推动龙陵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社会效益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岗前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和单位职工环保知识培训,促进龙陵县生态环境发展,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生态效益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公开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绩效考评结果为100%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绩效考评结果为100%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满意度指标:年初设定目标为单位人员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绩效考评结果为100%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得20分。
通过各项指标量化分析评价得出,县人社局2024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过程合法合规,效率和效果成绩显著,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部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已做出工作要求,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中心、科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局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5年县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