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8B/2026091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09-14 |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龙办发〔2019〕36号)精神,设立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方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县就业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残疾人等培养和激励的规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四)健全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失业保险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拟订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相关规划、办法和措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和选拔等工作。
(七)贯彻执行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整、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地方性津贴和补贴政策。负责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或提前退休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工作。发布本地区最低劳动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八)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九)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拟订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细则,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人人事档案和保险档案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法制与农民工工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信访和劳动关系股、社会保险股、龙陵县社会保险中心、龙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龙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筑牢事业发展根基。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凝聚“向心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2025年,在各类会议组织“第一议题”学习60余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领导干部上党课4次。二是突出党建引领激发“源动力”。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聚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服务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组织集中学习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撰写党建信息12条(其中:保山日报采用6条)。三是深化正风肃纪提升“战斗力”。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抓手,持续加固作风建设堤坝,将党纪学习与弘扬优良作风、纠治“四风”紧密结合,在教育中深入解读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学习教育期间,共举办读书班2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1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推送线上学习资料10余篇,党员干部覆盖率达100%;邀请非党领导干部参加读书班、集中学习研讨6人次;共查摆出党组班子问题5个,党员班子成员问题24个,普通党员问题82个,已完成全部问题整改。
(二)精准施策拓宽就业增收渠道,推动经济稳定前行。一是就业容量不断扩充。落实落细稳岗扩岗政策措施,深入挖掘县域企业、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增量。2025年,全县共开发就业岗位2576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2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34%。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1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98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24.63%、108.26%。二是转移规模总体稳定。充分利用沪滇劳务协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等机制,加强与县外人社部门、用工企业、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务对接与协作,广泛收集高质量就业岗位,通过微信送岗、直播带岗、线上线下招聘会等方式,推动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紧密衔接“招小商”成果,扩大县内岗位供给,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打造就业帮扶车间、“家门口”务工车间等载体,促进群众“家门口”就业。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1665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0692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5%、100.4%。三是技能提升有序实施。深入实施“技能云南”行动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十五条措施,以服务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为导向,聚焦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文旅康养、绿色能源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技能培训,着力提升群众就业技能,变体力劳动者为技能劳动者,逐步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2025年,全县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3244人次,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416人次,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9.32%、100.5%。新增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222人。四是扶持创业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和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用好用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打造各类创业载体,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着力提高创业者的积极性和成功率。2025年,全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454人,金额1042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1.34%,带动就业1071人。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323人,金额850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1.25%;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31人,金额192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1.55%。
(三)多措并举织密社会保障体系,分层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努力扩大参保覆盖面。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聚焦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利用大数据比对分析,实施“政策找人”专项行动,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2025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71万人,完成指标任务的100%;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3万人,完成指标任务的10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31万人,完成指标任务的10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55万人,完成指标任务的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缴费人数108066人,实际缴费人数为106779人,实缴率98.81%,选择最低档次(200元)缴费人数占比84.76%,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数占比6.35%,均达到上级控制比例指标。二是社保待遇及时发放。健全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准确发放各项社保待遇。截至12月,共发放各项社保待遇 60004.1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32113.21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 13980.3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1628.84万元,失业保险金1140.66万元,工伤保险待遇 1141.08万元。三是集体经济补助和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充分发挥养老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积极推动建立集体经济补助和社会资助试点工作,“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经济补助+社会资助”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元筹资模式基本形成,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保缴费热情,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升。2025年办理社会资助72人,资助金额64.8万元,村集体经济补助646人,补助金额1.65万元。四是严格落实各项惠企惠民政策,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在失业保险方面,持续推动阶段性降费率、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落地见效,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强化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2025年累计为企业节约成本991.86万元,惠及企业206户;为518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代缴金额161.96万元;发放稳岗返还补贴资金172.40万元,惠及127户企业;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46.5万元,惠及 245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5.25万元。同时,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兜底保障作用,严格执行困难群体参保代缴政策。2025年,共为7639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97.48万元。五是基金安全持续提升。持续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行动,强化底线思维,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紧盯高风险业务关键环节,扎实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坚决维护基金安全。2025年,开展社保业务风险排查4次,共享比对涉社保数据53128条,核查疑点数据920条,发现3人服刑参保,退回多交养老保险金38914.08元;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人死亡多领养老金,追回全部多领资金113元;发现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待遇3人,追回全部多领资金12059元(其中2人为2021年单位开展自查已发现问题,涉及金额9276元在2022年前已全部追回)。六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协调县财政局制定《龙陵县财政局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整改方案》及《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双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定期向财政局发送工作提醒函,推进涉及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目前,龙陵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2552.18万元,已拨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专户6502.18万元,未拨入16050万元。失业保险欠费2888.22万元,已整改188.65万元,未整改2699.57万元。
(四)服务为先夯实人事管理基础,释放事业发展动能。一是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招聘、校园直招、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大学生乡村医生(事业编)招聘、公费师范生安置、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转聘等方式进一步充实我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2025年全县共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8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人、校园招聘10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14人、公费师范生安置(含中职公费师范生)20人、“优师计划”安置137人、“农村硕师”6人、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转聘19人、安置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3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安置2人。二是流动调配规范有序。严格执行人事调配政策,2025年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内调动64人,县外调入8人,调出县外35人,系统内调整54人。三是考核统计圆满结束。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统计数据准确无误。2024年度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全面完成,公有制经济企业人才、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评聘情况、工资年报4项统计及事业单位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如期完成。四是职称评聘有序铺开。印发《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县2025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评审工作有序推进。2025年,全县共有682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申报,其中,考核定职169人,23名申报初级职称,145名申报中级职称,321名申报高级职称,24名申报正高级职称。初级职称评审通过23人,中级职称评审通过107人,高级职称评审通过236人,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16人。审批单位岗位设置72个,办理职务变动348批次,涉及人员1370人次,人员信息完善2255人次。清理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1908人4197份。五是工资制度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工资福利政策,各项工资待遇得到及时审核审批。1一4季度,审核审批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乡镇岗位补贴3771人2261.43万元、乡村教师补助3141人1878.5万元;审批2024年机关工人年终一次性奖金,涉及153人,共55.41万元;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涉及5096人,共2292.27万元;核拨2024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3496.76万元;贯彻落实好医疗卫生机构“两个允许”政策,发挥绩效工资激励作用。核定2024年卫生系统绩效工资总量42585700元(其中绩效增量为3800456元)。审批机关工人正常晋升工资档次36人月增资4487元;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4800人月增资464195元;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务变动调整工资1314人月增资499532元;审批机关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变动调整工资17人月增资9637元。六是人事管理求真务实。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加强档案审核,2025年,办理2024年9月新招录用试用期满转正定级人员106人,完成2025年事业单位新招录用工作人员216人的试用期工资审核审批工作,完成2025年3名退役军人安置工资核定。审批提前退休8人,正常退休21人;核查教体系统2025年申请提前退休及法定退休人员情况30人。办理了47名人员死亡后相关待遇审核通知。理顺10个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后,专业技术一线人员浮动薪级工资问题,取消调离一线浮动岗位78人,审批新从事一线浮动岗位35人。
(五)多维施策筑牢劳动风险防线,护航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普法宣传精准触达。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社保服务先锋队员等宣传力量,深入用人单位、建筑工地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全年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专题宣传27场次,覆盖企业员工、建筑工人等群体36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7000余份,劳资双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认知度得到有效提升。二是执法监管靶向发力。围绕劳动用工、人力资源市场、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乱点乱象整治,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40户次,对发现的非法使用童工等突出问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向社会公布。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3件,已通过信用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实施联合惩戒。聚焦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政府和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等。专项行动期间,共对38户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其中排查工程建设项目32个),推动化解发现的欠薪问题10个,清偿103名劳动者工资88.59万元;三是维权网络全域覆盖。搭建“线上+线下”立体投诉平台,确保欠薪问题就地、及时化解:线上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云南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平台”实现投诉扫码直达;线下用好欠薪举报投诉电话、农民工举报投诉窗口等渠道功能,实现“一点投诉、全网联动、高效处置”。全年共办结各渠道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线索274条,其中办结欠薪举报投诉线索191条,合计为365人次追回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42.49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100%。四是劳动争议高效化解。坚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工作理念,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及时有效处理。2025年,共收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53件,经审查,不予受理15件,案外调解12件,立案受理26件(其中:调解19件、裁决7件),调解成功率81.57%,到期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38人,累计为当事人调处各类资金246.46万元。五是依法依规处理信访接诉。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为目标,持续提升信访处置质效。畅通诉求受理渠道,构建“线上 + 线下”立体化受理体系,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现场来访等渠道,规范信访事项登记、分流、办理、反馈全流程管理,确保诉求“不遗漏、快响应”。全年共受理劳动保障类信访诉求118件152人次。其中:信访智慧系统办理16件16人次,来信4件5人次,来电来访90件123人次,领导接访8件8人次,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8%。六是工伤认定规范有序。按照“依法依规、审慎认定”原则,建立“材料审核-现场勘验-集体会商”三位一体审核机制。全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91件,经严格审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1件,因诉讼程序中止1件,依法认定工伤89件,在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基础上,有效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工伤认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六)持续巩固困难群体增收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强化就业政策支持。紧紧围绕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需求,精准实施帮扶措施,切实促进就业增收。2025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脱贫劳动力707人次;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4643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5146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9.04%、183.79%。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706个,安置脱贫人口706人,发放岗位补贴619.28万元。审核通过跨省务工交通补贴3732人,补贴378.8万元(含上海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112人16.8万元);审核发放省内县外一次性生活补贴64人3.84万元。新认定就业帮扶车间1个,累计达7个,吸纳脱贫劳动力60人,发放吸纳就业奖补24.77万元;审核通过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10人216.846万元。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代缴责任。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兜底作用,严格执行困难群体参保代缴政策,2025年,共为7639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97.48万元。
(七)优化服务提升人社效能,着力提升群众体验。一是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依托全省人社一体化服务平台,加强人社12333平台、电子社保卡的推广运用,实现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可办”。积极探索“人社+银行”“人社+邮政”等合作服务模式,服务网络持续向基层延伸。二是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落实上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建立与税务、医保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优化窗口设置和业务流程,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切实解决“多头跑、来回跑”问题。三是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各服务事项操作指南、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全面公开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审批结果等信息。建立健全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通过窗口评价器、线上留言、电话回访等多种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整改服务短板,持续提升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2025年,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86项,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78.6%。设立社邮、社银合作服务网点29个。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30.51万人,电子社保卡覆盖率76%。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15,473,240.90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473,240.90 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654,787.94 元,增长14.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3,134.94元,增加的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97,249.5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339,318.46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66,986.04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106,446.9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314,600.00元,增加的原因为2025年支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12,314,6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77,053.00元,增加的原因为:2025年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77,053.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15,493,240.90元。其中:基本支出82,616,902.64 元,占总支出的71.53%;项目支出32,876,338.26 元,占总支出的28.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653,322.07 元,增长14.51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261,931.21元(人员经费增加14,053,440.7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0,738.0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4,022,702.69元;公用经费增加208,490.47元),项目支出增加391,390.8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616,902.64 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01,477.19 元,占基本支出的9.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9,872.57 元,占基本支出的1.02%; 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经费支出74,175,552.88 元,占基本支出的89.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64,685.26 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项目一就业补助资金完成情况
2025年度就业补助资金共计到位资金11,570,000.00元(龙财社〔2025〕25号 9,200,000.00元、龙财社〔2025〕88号2,370,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11,217,883.04元,其中:职业培训补贴1150人,支付1,239,170.00元;社会保险补贴5人,支付34,805.04元;就业见习补贴20人,支付69,400.00元;求职创业补贴140人,支付140,000.00元;乡村公共服务岗补贴706人,支付7,072,000.00元;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20人,支付100,000.00元;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51人,支付247,668.00元;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4人,支付11,000元,脱贫劳动力交通费、生活费2,303,840.00元。
项目二2025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
上海援滇专项资金2025年项目资金到位1,900,000.00元(龙财农〔2025〕42号1,900,000.00元)。完成情况:2025年度实际支付项目资金1,900,000.00元,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693,600.0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206,400.00元。
项目三“三支一扶”补助专项资金
2025年“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共计到位资金195,839.79元(龙财社〔2024〕13号75,839.79 元、龙财社〔2025〕57号40,000.00元、龙财社〔2024〕107号40,000.00元、龙财社〔2024〕111号20,000.00元)。完成情况:“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共支付152,252.75 元,用于发放2025年“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及保险。
项目四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
2025年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资金共计到位2,200,000.00元(龙财社〔2025〕1号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2,200,000.00元)。完成情况: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资金共支付2,137,511.15 元,用于发放2025年1488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
项目五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共计到位3,500,000.00元(龙财涉农〔2025〕6号3,500,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3,473,000.00元,用于发放龙陵县2025年度省外务工贫困劳动力3473人一次性交通补助3,473,000.00。
项目六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及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
2025年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及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共计到位426,082.00元(龙财外金〔2024〕26号25,149.00元、龙财社〔2024〕104号257,619.00元、龙财社〔2025〕97号143,314.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263,631.52 元,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办公经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调查服务补助经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专项经费及登记失业人员服务专项经费。
项目七事业单位人事考试考务经费
2025年事业单位人事考试考务经费共计到位资金100,000.00元(龙财社〔2025〕1号100,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43,906.80 元,用于支付事业单位人事考试考务经费。
项目八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系统运行维护经费
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系统运行维护经费共计到位资金30,000.00 元(龙财社〔2025〕1号30,000.00 元)。完成情况:共支付30,000.00 元,用于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系统运行维护。
项目九2024年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
2024年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共计到位资金100,000.00 元(龙财社〔2025〕69号100,000.00 元)。
完成情况:共支付100,000.00 元,用于开展系统的资源评价分析,特色盆栽育种技术体系、规模化种苗繁育技术体系,栽培种植体系研究等工作。
项目十创业载体及“贷免扶补”吸纳就业补贴资金完成情况
2025年度创业载体及“贷免扶补”吸纳就业补贴资金共计到位资金5,000.00元(龙财社〔2025〕30号5,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5,000.00元,支付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1人,支付5,000.00元。
项目十一首席技师专项经费
2025年度首席技师专项经费20,000.00元(龙财社〔2025〕101号20,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20,000.00元,支付英才首席技师项目经费1人20,000.00元。
项目十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完成情况
2025年度就业补助资金共计到位资金95,000.00元(龙财社〔2025〕30号90,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90,000.00元,支付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3人,支付90,000.00元。
项目十三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省内跨州市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省内跨州市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共计到位8,000.00元(龙财涉农〔2024〕82号 8,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4,000.00元,用于发放龙陵县2024年度省外务工贫困劳动力4人一次性交通补助。
项目十四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经费完成情况
2025年度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经费共计到位资金1,470,600.00元(龙财社〔2025〕8号819,000.00元、龙财社〔2025〕56号351,000.00元、龙财社〔2024〕110 号260,000元、龙财社〔2025〕47号5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1,027,500.00元,支付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贴37人1,027,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081,587.90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25%。与上年相比增加2,263,134.94 元,增长2.24%,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26,026.46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770,365.94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7,206.44 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155,155.68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37%,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20,208.90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0,662.96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824,283.82 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3,330.76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完成年初预算的80.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09,214.76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6.00 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387,075.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5.00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77,000.00 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 元,决算为57,053.1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460.13元,下降31.6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 元,决算为45,102.14 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05%,完成年初预算的5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 元,决算为11,951.00 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95%,完成年初预算的23.9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992.13元,下降3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68.00元,下降31.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51.00 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468.00元,下降31.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053.1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460.13元,下降31.6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 元,决算为45,102.1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11,951.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992.13元,下降3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68.00元,下降31.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51.00 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468.00元,下降31.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业务人员及上级部门工作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9,872.57 元,比上年增加208,490.47元,增长33.0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31,382.10元;其中:办公费214,052.61 元、水费2,944.90 元、电费17,111.52 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16,108.00 元、公务接待费11,951.00 元、工会经费70,319.72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102.14 元、其他交通费用353,683.00 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599.68 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998,533.71元,其中,流动资产470,407.01元,固定资产8,711,711.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4,816,413.9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1,201.3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5,389.59元,固定资产减少183,930.90元,无形资产增加1.00元,其他资产减少111,881.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09,7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355.74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53.6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102.14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