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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8B/2025091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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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601000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龙办发〔2019〕36号)精神,设立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方案,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县就业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残疾人等培养和激励的规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四)健全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失业保险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拟订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相关规划、办法和措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和选拔等工作。

(七)贯彻执行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调整、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地方性津贴和补贴政策。负责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或提前退休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工作。发布本地区最低劳动工资标准。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八)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九)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拟订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细则,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和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人人事档案和保险档案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法制监察股、农民工工作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信访仲裁股、社会保险股、龙陵县社会保险中心、龙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龙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所属事业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0个。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持续强化党的建设,凝聚事业发展合力。一是注重思想铸魂,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确保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2024年,在各类会议组织“第一议题”学习70余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领导干部上党课5次(党组织书记讲廉政党课1次)。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服务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11月18日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圆满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同时,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使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政治建设的坚固堡垒”。2024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2次,组织集中学习12次,开展主题党员日活动12次,撰写党建信息12条(其中:保山日报采用6条)。三是强化党纪教育,推进廉政建设。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认真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4年,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进行廉政谈话提醒6次,排查廉政风险点96个,制定防范措施106条。党纪学习教育期间,举办读书班1期,通报典型案例10余起,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糊涂官出行记》等警示教育片2场次,讲授廉政党课1次,开展集中交流研讨活动2次,到红色教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2次。

(二)千方百计稳岗位促就业,全力把稳就业基本盘。一是强化稳岗拓岗,充分挖掘就业增长点。落实落细稳岗扩岗政策措施,深入挖掘县域企业、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增量。2024年,全县共开发就业岗位3671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152人(女性1475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478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1.7%、76.5%、65.57%。二是立足需求抓培训,着力提升就业技能水平。深入实施“技能云南”行动,按照市场需求和群众意愿,聚焦高原特色农业、硅工业、文旅康养、石斛等开展技能培训,着力提升群众就业技能,扩大龙陵石斛枫斗工劳务品牌规模及影响。2024年,全县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4798人次,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516人次,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33.32%、103.41%。三是千方百计促转输,助力群众稳定增收。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就业专项行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24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2346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1793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3.68%、108.97%。四是加大创业扶持,激发创业热情与活力。认真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着力提高创业者的积极性和成功率。2024年,全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425人,金额10621万元,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100%。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365人,金额9363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60人,金额1258万元。

(三)持续夯实民生基础,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一是围绕扩大参保覆盖,着力调优参保结构。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行动,建立联动、共享、调查、联系机制,紧盯社保扩面重点人群,分类建立“一户一档”数据库,精准锁定扩面对象,针对性开展扩面工作。截至2024年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1.83万人,完成扩面目标任务的100%,参保率为96.46%。其中,新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8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01万人,实际缴费人数为110988人,实缴率98.97%,选择最低档次(200元)缴费人数占比84.46%,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数占比5.63%。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4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53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5%、91.07%。二是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待遇调整发放政策,与金融机构合作,实现全险种社银平台推送、社保卡发放。明确发放、对账、回盘责任人员,实行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确保待遇发放准确无误。2024年以来,共发放社保待遇总额53411.03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28992.38万元、企业养老保险13140.4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702.65万元、工伤保险1201.41万元,失业保险374.13万元。三是严格把控政策要求,加强企业退休审核把关。以职工个人档案为依据,做好申报退休人员关键信息审核,确保退休办理精准无误。2024年以来,共办理参保登记退休人员263人,提供社保政策咨询服务293人次。对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36人进行了初审、公示及上报;上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退休人员5人。四是加强风险防控,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持续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行动,强化底线思维,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业务学习。2024年,共开展警示教育6次,与56人次进行了谈心谈话。重点聚焦养老社保和“一卡通”管理,紧盯待遇审核、补缴等关键环节,扎实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自查自纠、信息比对、疑点核查等方式,深入排查潜在风险点,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2024年共核查疑点数据66条,涉及多领待遇6人,涉及金额共计16133.8元,已全部追回;核查了企业退休人员疑点数据11条,未发现违规办理、挂靠企业情况。五是拓展保障范畴,全面保障民生。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2024年,共为201家企业节约成本1087.76万元,为1286名领失业金人员完成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代缴,代缴金额66.5万元。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名管理,动态更新实名库人员信息,完善参保补贴制度,鼓励被征地农民积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4年年末,全县共认定被征地农民身份4.04万人,已全部录入被征地实名库,符合养老保险保障参保条件人数4477人,已全部参保。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235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42人。

(四)不断优化人事服务,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一是立足需求,切实抓好人才招引。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全面推进公开招聘、校园直招以及安置等人才引入工作。2024年共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8人。其中,公开招聘63人、校园招聘12人、定向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10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14人、公费师范生安置16人、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转聘98人、退役士兵5人、“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安置1人、县外引入19人。二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人才流动规范有序。严格落实《龙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要求,2024年,共办理县内调动62人,调出县外40人。三是把好时间节点,人事管理有序开展。2023年人事考核如期完成,全县共有48个部门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职工总数5039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4911人,优秀797人,合格4075人,不合格5人(因当年受处分),不确定等次34人;53个部门参加机关工勤考核,职工总数154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154人,优秀36人,合格118人。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全面完成,2023年末,龙陵县事业单位203个,其中:公益一类单位197个,公益二类单位6个,编制数5260个,在编人员数4901人,空编情况359个。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进一步抓实,2023年末,龙陵县共有专业技术人员6172人,其中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687人;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1482人,从职称结构看,正高职称31人,副高职称1957人,中级职称1760人,初级职称2044人,在岗未聘380人。职称管理、岗位设置有序推进,2024年,全县共有719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申报,其中,考核定职89人,45名申报初级职称,213名申报中级职称,358名申报高级职称,14名申报正高级职称。截至年末,初级职称评审通过43人,中级职称评审通过179人,高级职称评审通过215人,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6人。76个单位岗位进行了岗位设置,办理职务变动343批次,涉及人员2421人次。四是加强组织对接,提升人才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人才推荐工作,抓实基层专家工作站建站及服务。2024年来,推荐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人选1人,推荐龙陵县石斛研究所申报设立云南省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段宝忠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龙陵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申报设立云南省龙陵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张建华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并顺利通过省级评审设站。全县已累计获准设立7个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涵盖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花卉种植及精深加工、农业科学研究、卫生健康服务等领域。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2024年全县新增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354人,新增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24人,入选“兴滇英才”云南首席技师2人,入选“兴保英才”保山技能名师1人,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兴滇英才”云南首席技师5人,“兴保英才”保山技能名师6人。五是规范工资审批,确保待遇准确落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工资福利政策,及时审批落实,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待遇稳步提高。2024年,审核审批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乡镇补贴3788人,金额2264.7万元;乡村教师补助3128人,金额为1890.7万元。完成2023年度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审批,符合享受6673人,总金额2545.81万元。同意核拨2023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3376.15万元。审批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4757人,月增资400905元。审批事业单位职务变动调整工资1360人,月增资469664元;机关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变动调整工资11人,月增资8583元。审批机关工人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63人,核查教体系统2024年申请退休及法定退休人员情况102人。贯彻落实好医疗卫生机构“两个允许”政策,发挥绩效工资激励作用。完成2022年卫生系统绩效工资总量认定整改工作,核定卫生系统绩效总量43685648元;核定2023年卫生系统绩效工资总量40824433元(其中绩效增量为4403865元)。完成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增3800456元。完成事业单位新招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及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工资及2024年退役军人安置工资核定审批工作。办理2023年事业单位新招录用工作人员100人试用期满转正定级手续;完成2024年事业单位新招录用工作人员106人及特岗教师50人的试用期工资审核审批工作;完成2024年退役军人安置5人工资核定。12月完成全县机关工勤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涉及5326人,月人均增资533.60元/月,时间从2024年7月起执行;补发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共7个月合计金额1914.7万元。

(五)全力防范化解劳动风险,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一是抓实普法工作,规范劳动关系。进一步发挥普法宣传在提高就业质量、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劳动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各类企业开展“点对点”问诊和“面对面”把脉,有效打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预防针”。2024年以来,共深入企业、工地开展普法宣传10余场,为45户次用人单位提供了规范用工指导,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政策法规30余条,刊载“以案释法”典型案例7个,开展直播带岗普法宣传7期,观看人数6000余人。截至年末,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启用劳动合同网上备案1024户,签订劳动合同10980份,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二是强化监察执法,维护劳动权益。围绕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用工领域乱点乱象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劳动领域违法违规现象。全年对52户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监察,并对14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劳动关系风险定点监测。通过监督检查,对发现的3户持有职业中介许可但未开展业务的公司进行了指导整改,指导8户用人单位规范了用工行为,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畅通维权渠道,联动处置欠薪。把解决欠薪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实践,扎实开展“安薪行动”、治理欠薪冬季行动。专项行动期间,集中化解欠薪问题3个,追发43名工人工资合计37.88万元。在人社网站、官微公布各行业欠薪投诉电话,加强三个欠薪线索平台的宣传;在项目工地显眼处张贴“维权告示牌”,公布相关投诉电话,打通劳动者维权渠道。2024年,共接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272条,已全部办结,结案率100%,其中,欠薪线索267条,合计为391人次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93.06万元。四是强化争议化解,有效防范劳动风险。不断加强基层调解机制建设,发挥典型案例功能,稳妥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劳资双方权益,有效防范劳动风险。截至年末,全县10个乡镇都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共有专(兼)职调解员54名;调解机构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0家,录入平台调解员10人。全年共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34件,经审查,不予受理5件,案前调解16件,立案受理13件(调解处理8件,裁决5件),调解成功率82.75%,到期结案率100%,仲裁调解裁决涉及金额109.48万元。办理全国“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调解申请5件,办理率100%。五是严格材料审核,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和事故调查,牢牢守住基金安全底线,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合法权益。2024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03件,以本部门名义作出工伤认定决定64件。

(六)深化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把稳群众增收基础。一是内转外输稳就业,拓宽渠道促增收。始终将脱贫人口稳岗增收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广泛收集省内外用工信息,充分挖掘县域重点企业、产业用工潜力,促进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或就地就近就业。2024年,通过线上线下平台收集发布就业岗位2.4万余个,开展返乡务工人员座谈会113场次,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19场次,开展直播带岗7期,到福建省开展稳岗就业活动1次,走访企业6户,促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46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0.47万人,就地就近就业1.29万人。二是落实政策帮扶,助力主动就业。精准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生活补贴等政策扶持,鼓励外出稳定就业。2024年,发放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3331人333.1万元、跨州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593人29.65万元、省内县外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511人30.66万元。用足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政策,累计认定就业帮扶车间7个,吸纳脱贫劳动力55人,发放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资金17.33万元。培训脱贫劳动力4171人次,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904人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702个,聘用脱贫人口702人,发放补贴413.76万元。继续落实脱贫人口返乡创业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脱贫劳动力创业67户,发放金额1676万元。三是强化社保兜底,筑牢养老基础。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兜底保障作用,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代缴政策。2024年,共为8071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0.87万元(其中:低保代缴4684人46.84万元;特困代缴98人0.98万元;五保代缴13人0.13万元;重残代缴2016人40.32万元,三级残疾人代缴1260人12.6万元)。

(七)持续探索服务新路径,不断扩宽服务范围。一是建设就业“幸福里”社区,提升就业服务能力。聚焦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和本县重点产业发展用工需求,采用“1291”(全年就业)模式,搭建起就业“幸福里”社区新型劳务用工平台,打造企业用工和群众就业“直通车”。县城就业“幸福里”社区自3月底启用以来,已有100余人集中加工石斛枫斗,累计获取劳动报酬30万余元;勐糯镇“幸福里”社区自10月启用以来,已吸纳劳动力就业120人,累计获取劳动力报酬40余万元。二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便民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工作,简化办事流程,减少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完善服务项目。共计完善并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91项,发布率100%。对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10项行政事项,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4年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养老保险等服务事项1875件,做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1件、劳务派遣许可1件。持续构建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就业、社保、人才服务等模块,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一网通办”服务,实现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91.9%。准确把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和经办流程,推动就业创业“一件事”、退休“一件事”和社保卡居民服务“一件事”服务事项落地落实。截至年末,共受理“一件事”打包办业务180件,其中,就业创业“一件事”6件,退休“一件事”73件,社保卡居民服务“一件事”46件,员工录用“一次办”10件,灵活就业“一次办”45件,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极大地提升了服务效率和质量。三是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以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为抓手,组织社保服务先锋队常态化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及“适老化”服务。积极探索“人社+银行”“人社+邮政”等合作服务模式,不断延伸社保服务触角,实现社保服务事项“就近办”“上门办”“快捷办”。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卡在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看病就医领域的运用,不断拓展社保卡“一卡通”服务事项。全年开展社保政策宣讲20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4.5万余份,服务群众3万余人次,帮助老年人办理业务1.5万余人次;全县共设立社保卡服务网点17个,其中银行网点16个,邮政网点1个,社保卡持卡人数30.51万人,申领电子社保卡19.42万人,覆盖率72%。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0,818,452.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818,452.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37,549.73元,增长4.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38,057.95元,增长4.71%;其他收入减少508.22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792,990.94元,增加的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51,725.44 元,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资金增加3,261,635.94 元,就业补助支出增加280,013.02 元,死亡抚恤支出增加251,722.40 元;农林水支出增加956,337.31 元,增加的原因为: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增加7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0,839,918.83元。其中:基本支出68,354,971.43元,占总支出的67.79%;项目支出32,484,947.40元,占总支出的32.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20,386.82元,增长4.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895,944.20元,增长708.07%;项目支出减少55,375,557.38元,下降63.03%;原因为:一是基本支出增加59,895,944.20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8,011.12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91,976.11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60,029,909.19 元 ;二是项目支出减少55,375,557.38 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0,278.96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55,285,712.49 元,对企业的补助支出减少96,845.93 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354,971.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723,589.33元,占基本支出的99.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1,382.10元,占基本支出的0.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484,947.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项目一就业补助资金完成情况

2024年度就业补助资金共计到位12,760,000.00元(龙财社〔2024〕14号7,370,000.00元、龙财社〔2024〕88号5,300,000.00元、龙财社〔2023〕119号90,000.00元、龙财社〔2023〕96号66,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11,288,899.00元,其中:职业培训补贴599人,支付729,580.00元;社会保险补贴1213人,支付5,935,850.00元;求职创业补贴214人,支付214,000.00元;乡村公共服务岗补贴700人,支付3,895,200.00元;基层就业奖补37人,支付185,000.00元;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38人,支付173,269 .00元;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3人,支付90,000.00元;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基层治理专干见习生活补贴22人,支付66,000.00元。

项目二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

上海援滇专项资金2024年项目资金到位1,710,000.00元龙财农(〔2024〕50号1,710,000.00元)完成情况:2024年度实际支付项目资金1,710,000.00元,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354,400.00元,脱贫劳动力一次性生活补贴306,600.00元,举办招聘会49,000.00元。

项目三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置换金)县级补助资金

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置换金)县级补助金共计到位资金700,000.00元(龙财社〔2024〕42号700,000.00元)。完成情况:共归还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借用的失业保险金700,000.00元。

项目四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

2024年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资金共计到位2,025,000.00元(龙财社〔2024〕1号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2,025,000.00元)。完成情况: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资金共支付1,852,958.15元,用于发放2024年1355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

项目五“三支一扶”补助专项资金

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共计到位资金169,487.74元(龙财社〔2024〕13号100,000.00元、龙财社〔2023〕16号19,487.74元、龙财社〔2023〕127号50,000.00元)。完成情况:“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共支付69,742.73元,用于发放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及保险。

项目六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

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共计到位356,271.00元(龙财社〔2023〕151号53,528.00元、龙财社〔2023〕91号8,661.00元、龙财社〔2023〕119号41,482.00元、龙财外金〔2024〕26号51,300.00元、龙财外金〔2023〕22号145,900.00元、龙财外金〔2023〕21号55,4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289,470.99元,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办公经费。

项目七龙陵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

2024年龙陵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资金共计到位4,780,640.00元(龙财涉农〔2024〕8号)4,000,000.00元、龙财涉农〔2024〕82号)500,000.00元、龙财涉农〔2023〕2号280,64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3,893,000.00元,用于发放龙陵县2024年度省外务工贫困劳动力3321人一次性交通补助3,321,000.00元,用于发放龙陵县2024年度跨州市务工贫困劳动力584人一次性跨州市务工交通补助292,000.00元,用于发放龙陵县2023年度省外务工贫困劳动力280人一次性交通补助280,000.00元。

项目八人才培养工作经费

人才培养工作经费共计到位资金120,000.00元(龙财预〔2024〕116号120,000.00元)。完成情况:共计支付25,000.00元,用于支付城区幸福里社区宣传及技能人才培训经费。

项目九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资金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资金共计到位资金11,721,223.76元(龙财社〔2024〕1号11,721,223.76)。完成情况:共支付11,721,223.76元,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养老保险资金。

项目十事业单位人事考试考务经费

2024年事业单位人事考试考务经费共计到位资金100,000.00元(龙财社〔2024〕1号100,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71,186.90元,用于支付事业单位人事考试考务经费。

项目十一省级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和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补助经费

省级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和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补助经费共计到位资金1,052,500.00元(龙财社〔2024〕47号660,000.00元、龙财社〔2024〕110号392,5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79,2000.00元,用于支付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人员省级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和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补助经费。

项目十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024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共计到位资金200,000.00元(龙财预〔2024〕171号200,000.00元),完成情况:共支付50,000.00元,用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2,000.00元、用于初步设计编制3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18,452.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增加4,634,903.88元,增长4.82%,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28,77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完成年初预算的98.2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12,855.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5,921.6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81583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81,878.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0,596.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873,361.8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031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完成年初预算的94.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76,004.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1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6493521.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92,241.9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54,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0元,决算为83,513.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765.73元,下降26.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66,094.2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14%,完成年初预算的8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17,41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86%,完成年初预算的31.6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905.73元,下降1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860.00元,下降49.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4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860.00元,下降49.1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3,513.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765.73元,下降26.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66,094.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17,4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905.73元,下降1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860.00元,下降49.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4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0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乡镇业务人员及上级部门工作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1,382.10元,比上年减少191,976.11元,下降23.3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31,382.10元;其中:办公费98,818.43元、水费2,381.40元、电费6,000.00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29,709.00元、公务接待费17,419.00元、劳务费860.00元、工会经费2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094.27元、其他交通费用360,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4439735.07元,其中,流动资产615,796.60元,固定资产8,895,642.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4,928,295.8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02,520.21 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5,168.68元, 固定资产减少313,565.13 元,其他资产减少9,314,123.76 。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434.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434.2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