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gtj/20250915-00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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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2401000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景观小品等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8.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职责。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动态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5.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地保护管理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矿产资源地质管理股、国土空间城乡规划股、法规股。
在各乡镇下设10个自然资源所,分别是龙山自然资源所、镇安自然资源所、龙新自然资源所、龙江自然资源所、腊勐自然资源所、碧寨自然资源所、象达自然资源所、平达自然资源所、勐糯自然资源所、木城自然资源所。10个自然资源所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
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龙陵县土地整理中心、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龙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龙陵县规划管理中心、龙陵县黄龙玉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所属5个事业单位的财务都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1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耕地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耕地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监管责任。截至2024年11月18日,全县2024年耕地流出整改任务2990亩完成整改2016.48亩,省级审核整改率67.43%;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整改任务6812.67亩完成整改1262.92亩,省级审核整改率18.54%;常规监测新增耕地9096.32亩。
(二)国土空间规划进展顺利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实施,为用地报批提供了有力的空间规划保障;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稳步推进。115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100%完成入库备案,完成勐糯镇田坡社区村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空间保障。县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稳步推进。
(三)要素保障服务支撑有力
2024年获批建设项目用地3889.2亩,报批临时用地6个批次166.8亩。完成供地43宗4913.85亩,实现土地收益2.23亿元。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360.8亩,盘活利用闲置土地154.95亩,均已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处置任务,有力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高效节约集约利用。
(四)土地整治项目推进有力
申报土地整治项目15个项目,其中,提质改造项目5个,补充耕地项目4个,增减挂钩项目6个,涉及10个乡镇,批准建设规模7260.2亩,计划新增水田1785亩,新增耕地1550亩,新增粮食产能45.3万公斤,新增建设用地1200亩,计划总投资8560万元。年内开工建设10个(8个项目已完工,正在建设2个项目),未开工建设5个。2024年完成入库水田指标477.74亩,粮食产能指标4.2万公斤,计划年底前再入库水田指标550亩,耕地指标550亩,粮食产能20万公斤,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200亩。
(五)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018—2024年395个1485.14亩存量违法用地图斑完成整改218个850.24亩;2024年7个13.51亩违法用地图斑完成整改3个10.73亩,违法占耕比降至1.39%;违规建设占用耕地“查而未纠”4个项目完成整改3个;历年督查反馈问题图斑全部完成系统销号,2024年土地例行督察1个违法图斑整改有序推进。严格执法监管,持续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21件(土地案件6件、矿产案件15件)。
(六)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明显
严格落实巡查排查、值班值守、应急处置、宣传培训等制度,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共转移避险32户104人,其中,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起,转移避险2户10人,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积极申报实施工程治理和因灾搬迁避让项目,及时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目前正在申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1个,包含4个子项目,拟搬迁118户544人,涉及2个乡镇3个村,估算总投资8999.48万元,计划2026年6月前实施完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4,323,239.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23,239.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805,604.87元,下降38.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805,604.87元,下降38.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及报批土地资金减少25,269,479.89元;二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减少8,536,124.9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4,323,239.44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9,966.86元,占总支出的19.86%;项目支出43,533,272.58元,占总支出的80.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805,604.87元,下降38.3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36,709.15元,下降9.53%;项目支出减少57,709,539.56元,下降42.8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及报批土地资金减少25,269,479.89元;二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减少8,536,124.9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89,966.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29,098.1元,占基本支出的92.95%,人均161,759.6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0,868.76元,占基本支出的7.05%,人均10,567.6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533,272.5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439,797.83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一是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支出4,514,222.22元。通过大力实施群测群防、应急治理、工程治理等项目,尽早消除安全隐患,逐步减少隐患点数量,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黄龙玉产业发展扶持专项经费支出450,000.00元。扶持黄龙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两家,开展对外宣传与交流等工作,提升黄龙玉知名度,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带动县域经济持续增长。
三是土地开发利用项目支出36,686,050.36元。2024年获批建设项目用地3889.2亩,报批临时用地6个批次166.8亩,2024年耕地流出整改任务2990亩完成整改2016.48亩,省级审核整改率67.43%;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整改任务6812.67亩完成整改1262.92亩,省级审核整改率18.54%;常规监测新增耕地9096.32亩。
四是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支出1,883,000.00元。2024年申报土地整治项目15个项目,其中,提质改造项目5个,补充耕地项目4个,增减挂钩项目6个,涉及10个乡镇,批准建设规模7260.2亩,计划新增水田1785亩,新增耕地1550亩,新增粮食产能45.3万公斤,新增建设用地1200亩,计划总投资8560万元。年内开工建设10个(8个项目已完工,正在建设2个项目),未开工建设5个。2024年完成入库水田指标477.74亩,粮食产能指标4.2万公斤,计划年底前再入库水田指标550亩,耕地指标550亩,粮食产能20万公斤,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200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22,514.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45%。与上年相比减少5,005,544.09元,下降12.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7,173.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2,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093,224.6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8,298.05元,死亡抚恤293,251.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4,651.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93,305.09元,事业单位医疗138,014.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95,705.6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626.4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7,096,466.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776,652.28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6,027,723.97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59,514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9,682,906.5元,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450,000.00元,事业运行3,701,488.96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398,181.14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514,22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1%。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4,514,222.22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9,999.00元,决算为214,9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8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999.00元,决算为34,9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28%,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9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9,999.00元,支出决算为214,9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652.00元,下降22.8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999.00元,决算为34,9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各项开支,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0,045.00元,下降25.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07.00元,下降9.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9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607.00元,下降9.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045.00元,下降25.01%,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公车管理,科学调配公车,压缩支出;二是厉行节约,省吃俭用,减少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耕地保护巡查、矿山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执法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种相关检查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产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868.76元,比上年减少347,670.80元,下降31.36%,主要原因是因申请资金困难,局机关办公经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922.00元,水费3,409.80元,电费26,816.96元,邮电费18,526.00元,差旅费147,700.00元,维修(护)费2,345.00元,公务接待费34,999.00元,劳务费80,000.00元,工会经费3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其他交通费289,3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14,147,546.28元,其中,流动资产4,481,559.50元,固定资产12,197,245.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6,998,523.18元,无形资产470,217.7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888,803.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8,422.13元(累计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5,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5,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