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5090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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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401000
龙陵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按照规定权限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具体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5.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指导乡镇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6.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负责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和管理、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负责辖区内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殡葬法律法规的行为。
7.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9.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执行,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区划地名、社会事务和社管慈善股。所属下级单位4个分别是:
1.龙陵县中心敬老院
2龙陵县救助管理站
3.龙陵县殡仪馆
4.龙陵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
所属下级单位不独立核算,所有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0个。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我部门下属4个事业单位由于人员较少,没有单独开具对公账户,没有专职的财务人员,经费统一在局机关核算,对财政不单独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基本民生保障更有力度。2024年龙陵县民政局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始终坚持把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工作底线要求,持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救助帮扶、主动发现机制,更大力度增进困难群众民生福祉。全年新增城乡低保1158户1,903人、特困人员74户78人,认定低收入人口8390人,实施临时救助762户3234人。二是“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更有温度。建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成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36个;发展老年幸福食堂,建成运营老年幸福食堂2个;实施居家适老化项目改造100户,在5个城市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服务3535人次;开展特殊困难老人探访关爱,探访率80%以上。全年发放高龄津贴91431人次,城乡低保的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2人。聚焦留守儿童关爱救助,积极推动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留守儿童挂包责任清单、入户走访等工作有序开展;抓好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抓实“1+3”的挂包关爱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青年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权益。目前,全县留守儿童4946人,其中困境儿童数3239人、留守儿童1707人。全县有孤儿2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8人,艾滋病儿童11人,共发放基本生活费1526人次;全县享受政策补助18岁以下困境儿童3184人,全年共发放救助资金38400人次。三是社会事务工作更有精度。婚姻登记方面,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1702件,开展婚姻问题咨询、政策法规宣传4406人次,劝阻离婚345对,劝阻成功158对;四是社会组织建设稳健前行。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以镇安镇省级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龙新乡省级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站和黄草坝社区幸福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着力点,积极探索,推进社工专业人才参与到社区建设、社会治理。目前,全县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76个,完成年度检查62个,开展社会组织抽查检查16次。五是区划地名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深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共采集上图1464条地名,组织完成了46个农村社区的更名工作。联合永德县民政局、镇康县民政局完成了“永镇线”上龙永镇三交点联检工作,促进睦邻友好,持续保持边界地区平安稳定。六是慈善事业力量不断壮大。广泛宣传慈善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9.5中华慈善日”期间,龙陵县慈善会关爱“一老一小”公益募捐活动共募集资金39,437.81元。建成10个乡镇社工站,正在探索乡镇社工站转型升级为公益慈善服务站建设。七是民政设施建设有序推进。2024年,上级民政部门共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9个,总投资4300,000.00元。建成投入使用4个,建成未投入使用1个,在建4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其他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31,375,094.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145,770.27元,占总收入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9,324.00元,占总收入的0.1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74,194.37元,增长1.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8,252.37元,增长1.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85,942.00元,增长59.94%。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主要是社会救助资金拨款增加。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是县中心敬老院社会入住老人生活费收取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31,375,094.27元。其中:基本支出5,613,695.41元,占总支出的4.27%;项目支出125,761,398.86元,占总支出的95.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2,954.37元,增长1.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2,383.15元,下降4.79%;项目支出增加1,815,337.52元,增长1.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2024年支出比上年增加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保障资金发放标准比上年提高,2024年发放了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按支出经济结构分类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4.27%,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单位基本运行经费,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95.73%,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的比重较大,这与民政的行政职能分不开,救贫济困、扶老助弱是民政工作的重要部分,民政资金绝大部分是民生资金,主要包括城乡低保金、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孤儿生活费、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所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比重大。民政资金支出增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首先民政项目资金能拉动内需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民生服务行业能促进社会就业。再次,民政保障对象促进社会消费,民政资金每年上亿元对社会弱势群体的补助,这些资金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可以直接体现在物质消费上,对于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13,695.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83,345.67元,占基本支出的88.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0,349.74元,占基本支出的11.23%,2024年人均费用100,244.5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761,398.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64,087.51元。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107,037,146.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特困供养死亡人员丧葬费、一次性生活补贴、临时救助、孤儿生活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
老年人福利补贴项目经费5,543,068.00元,用于发放全县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生活补助,每人每月发放50元,发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经费8,029,5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县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元,一二级重度残疾护理补贴,保障了残疾基本权益。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项目经费2,870,732.72元,主要用于全县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22人,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122人的工资发放及服务费。
农村原大队离职干部定期生活补助项目经费286,123.00元,主要用于89名农村原大队离职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
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经费902,000.00元,主要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入学补助15,000.00元、用于中心敬老院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200,000.00元、用于龙新敬老院项目200,000.00元、社会组织培育项目支出40,000.00元、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7,000.00元、用于适老化改造410,000.00元、“龙城御府”长者之家建设项目养老用房设施配套补助50,000.00元、婚姻规范化试点经费130,000.00元。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资金财政下达150,638.48.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费26,000.00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24,638.48元。
殡葬专项项目经费712,806.66元,主要用于殡葬改革工作经费62,806.66元,四项基本服务费600,000元,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购置项目经费50,000.00元。
县中心敬老院社会入住老人生活费项目经费229,324.00元,主要用于县中心敬老院社会入住老人生活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243,770.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4%。与上年相比增加6,666,675.43元,增长5.39%,完成年初预算的229.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790,80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5%,完成年初预算的230.31%。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042,395.89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55,822.76元、社会福利支出18,429,636.71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82,451,729.00元、临时救助支出2,474,000.0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564,653.00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3,295,33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包含了县级财政安排基本人员工资、遗属补助、公务费、车辆经费、工会费等机构运转经费及部分项目资金,中央、省、市民政专项业务经费未包含在内,所以导致年初预算数与预算执行数差异较大。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2,96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6%;主要用于单位正式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配套部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医疗保险标准有所提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600.00元,决算为56,627.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048.68元,下降44.8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3,162.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90%,完成年初预算的5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600.00元,决算为33,46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10%,完成年初预算的62.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69.68元,下降4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079.00元,下降47.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4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0,079.00元,下降47.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600.00元,支出决算为56,627.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048.68元,下降44.8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3,162.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600.00元,决算为33,4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4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民政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经费支出比预算有所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969.68元,下降4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079.00元,下降47.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4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0,079.00元,下降47.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民政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经费支出比预算有所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慈善活动管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0,349.74元,比上年减少96,162.00元,下降13.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厉行节约,压减一般公用经费开支所以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4,119.37元、印刷费9,000.00元、水费935.9元、电费6,559.34元、邮电费36,000.00元、差旅费39,911.00元、公务接待费29,708.00元、劳务费288,954.00元、工会经费1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62.13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15,2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退休人员经费)4,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龙陵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4,991,315.61,其中,流动资产590,296.84元,固定资产19,604,020.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796,998.44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667,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57,109.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比上年增加192,887.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62.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162.1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