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65-2/2026072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7-27 |
| 文号 | 浏览量 |
项目概况
龙陵县实验中学和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2026年学校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LCCG-2026-24(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6-G1-00838-YNLC-0005)。
2.项目名称:龙陵县实验中学和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2026年学校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428793.00元(本预算金额为招标单位预估的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注:本次采购为联合采购,由龙陵县实验中学和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委托龙陵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招标后各学校(分签单位)在法定时间内分别与中标人签订本单位预算部分的采购合同,并将合同报监管部门备案。本项目所公示的采购预算为项目所涉及的各学校开展学生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所预估的金额,投标人一旦中标,将根据各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情况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对龙陵县实验中学和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2026年学校食材(包含相应食材的采购、分解加工、运输、装卸货、检验检疫、售后服务等)进行供应、配送,主要涉及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包含鲜猪肉、鲜牛肉、鲜鸡肉、鲜鸭肉、鲜驴肉、鲜鱼肉、鲜鹅肉、鲜羊肉等)、鸡蛋、牛奶、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等,具体品种、数量以招标人及各学校通知为准,据实结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5.2采购清单
序号 | 食材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1 | 大米 | 批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2 | 面粉 | 批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3 | 食用油 | 批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4 | 肉类 | 批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5 | 鸡蛋 | 批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6 | 牛奶 | 批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7 | 蔬菜 | 批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8 | 水果 | 批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9 | 干货调味品 | 批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包不得拆分。
7.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供货期限为准,按照实际供货时间进行结算。招标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8.交货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购销合同后,按采购方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供货、验收)。
9.交货(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标准、规范、招标人要求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11.投标报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若不下浮的(下浮0%),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下浮率)即为最终报价(下浮率),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原料费、粗加工费、产品包装费(含特殊字样印制)、运费(含二次搬运)、配送费、损耗、装卸费、保险费、抽检留样和售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招标文件未明确列出但按常规应当包括的所有费用,该价格已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除此之外供应商不得向采购方主张任何费用。一旦确定,合同期限内不能更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
12.结算方式:供货结算按照学校采购食材实际供货数量和供货天数进行结算,次月结算上月采购货款。供应商需及时提供学校采购食材正式税务发票和供货明细表,学校凭发票和供货明细表支付供应商货款。详细结算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及条款合同约定。
13.付款方式: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按照学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配送学校采购食材到学校指定位置,肉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分解,并经各学校验收的人员验收签字。中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学校提供所需要的一切报账材料(如正式税务发票和供货明细表等),采购货款由学校国库集中支付或对公账户直接支付到供应商对公账户。学生普通餐采购食材货款次月结算支付上月货款,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食材货款需待财政拨款才能支付。详细结算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及条款合同约定。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若发现中标人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5.在确认中标结果后,招标人若发现中标人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等条件,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6.在确认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购买食品安全保险(注:保险金额需在300万元及以上),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17.在确认中标结果后签订合同前,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味精、醋由中标人分别提供3种样品(相同规格),饵丝(新鲜)、米线(新鲜)、草果、干辣椒、芝麻、花椒、豆瓣酱分别提供2种样品(相同规格)供采购人代表和学校代表进行选择使用,并提供样品资质资料。各学校根据实际选择情况分别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应和学校做好沟通协调,按照学校需求配送。中标人不能不顾学校需求,强制提供给学校某一级别或某一品牌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干货调料及其他食材,如出现此类情况,将当做中标人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其他食材种类及规格在合同具体要求。
1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保证学校采购食材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声明函;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成立未满1年的企业,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必要的食材运输设备(需具备配送厢货车,肉类需具备冷链运输车等),配备与之功能齐备的完整的仓储场所厂房、与之相配套检测人员、检测室、办公室(或材料档案室),并拥有基本的粮食检验设备,符合国家对学校采购食材储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每批次供应学校的食材均有相关的检验检疫或提供食用农产品质量承诺达标合格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成立未满1个月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所列“(四)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本公司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鲜猪肉生产厂家还须提供本公司合法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本公司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2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若投标人有不良记录,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须建立规范的学校采购食材经营台账。按时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须指导学校建立食材购进领用台账,规范填写台账内容(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近3年未因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6)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人若有幸中标,须在中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登记(提供书面承诺)。
(7)在确认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购买食品安全保险(注:保险金额需在300万元及以上),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3.3粮油保管人员、粮油质量检验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2名及以上粮油保管人员。粮油保管人员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及健康证。
(2)投标人须具备2名及以上粮油质量检验人员。粮油质量检验人员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粮油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及健康证。
3.4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提供书面承诺)。
3.5不转包、不分包: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3日。
2.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操作路径: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电子卖场账号则无需重复注册) 并在相关网站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1、本次采购采用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www.zcygov.cn)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支持云南CA、云南壹证通CA、汇信CA、福建CA。申请相关说明如下:
(1)云南CA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请投标人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400-6727-666。
(2)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0011.html,紧急CA办理电话:19987563037。
(3)汇信CA服务热线:0571-88350735。
(4)福建CA服务热线:0591-87760022。
如果投标人已办理任一CA机构的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均可直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
2、采购过程具体操作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的网站操作指南中下载《供应商操作指南》查看操作或在该网站采购学院中观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供应商线上培训》相关视频。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前,需先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进行安装,下载安装完成之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下载网址: 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 )。CA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售价:0.00元/份。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8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投标人网上提交需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提交投标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投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请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在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时,自行配备需要的音视频等设备,做好系统的调试工作避免出现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3)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五、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公告栏”、“龙陵县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龙陵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s://www.longling.gov.cn/zwgk/xzbmgkml/llxjytyj/fdzdgknr/tzgg.htm)”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说明:请各报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该项目未开标之前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如该项目需发布更正(澄清)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各投标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其他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实行联合采购,实际联合参与联合采购的各采购单位均于2026年6月15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分别发布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现均已期满。
(三)监督电话:龙陵县财政局0875-3126792。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三甲路北侧
联系方式:0875-612791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
联系方式:0875-6124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杨先生
电 话:0875-6124969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