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65-2/2025102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10-23 |
| 文号 | 浏览量 |
赵应顺、杨秋、吴赟皓、杨永群、杨大周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龙陵县体育总会关于申请龙陵县教育体育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龙陵县体育总会。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同意作为龙陵县体育总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龙陵县教育体育局主要对你协会行使如下监督管理职责: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及年报初审,对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收境外捐赠资助、按章程开展活动等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指导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指导清算工作。
二、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对龙陵县体育总会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进行了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请你们持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验资报告和场所使用权证明、拟任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章程草案等材料,到龙陵县民政局办理申请成立登记的相关手续。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四、龙陵县体育总会成立后,要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龙陵县教育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龙陵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此复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