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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gaj/20250418-00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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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2024年度龙陵县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龙陵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根据职责,龙陵县公安局设内设机构17个,即政工室、办公室、情指中心、法制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刑侦大队、警务保障室、网安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政保大队、督查审计大队、交警大队、拘留所、看守所、特巡警大队;九个派出机构,即龙山派出所、龙新派出所、镇安派出所、象达派出所、腊勐派出所、碧寨派出所、平达派出所、勐糯派出所、龙江派出所。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等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4年龙陵县公安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维稳、安保,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公安工作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刀把子”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开展维稳、处突等公安工作;(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3)符合部门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我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龙陵县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523473.90元,其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0000.00元,行政运行49743270.01元,信息化建设200000.00元,执法办案5520555.18元,其他公安支出7861178.74元,其它公共安全支出182574.43元,行政单位离退休45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5087735.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4199.15元,死亡抚恤414857.00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694318.29元,行政单位医疗2543495.8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20943.84元,其他收入1000000.00元,上年度结转收入7378626.05元。

龙陵县公安局2024年本年支出78878927.71元,其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0000.00元,行政运行49743270.01元,信息化建设200000.00元,执法办案5521134.38元,其他公安支出9216053.35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82574.43元,行政单位离退休45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5087735.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4199.15元,死亡抚恤414857.00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694318.29元,行政单位医疗2543495.8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20943.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9862.22元,其他支出1000000.0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根据《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等职能职责,整理归纳出2024年龙陵县公安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维稳、安保,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公安工作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刀把子”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开展维稳、处突等公安工作;(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3)符合部门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3月10日—31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4月1日—11月30日)

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总结评价阶段(2024年12月1日—12月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自评资料。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结合部门职责职能,设定工作目标,根据工作目标预算部门经费。2024年年初预算76501562.48元,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加快支出进度,2024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100%。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编制、申报、管理预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预算管理公开化。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新增资产配置等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4年,龙陵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公安工作现代化这一主题主线,锚定省厅“4433333” 工作框架,围绕市局“5335”工作部署,以县局“12345”工作思路抓推进、抓落实,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呈现“九降八升”良好态势,持续保持政治安全、边境安稳、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安靖。全县公安机关共有26个集体、250名个人受到各级表彰奖励。

1.始终坚持公安机关政治建设,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2.坚定筑牢边境安稳防线,龙陵边境安全稳定屏障更加坚实牢固。

3.持续深化风险防范和打击犯罪,平安龙陵建设成色更加靓丽厚实。

4.健全公安工作现代化体系,警务运行模式更加高质高效。

5.紧盯公安工作现代化主线,新质公安战斗力水平更加提升。

6.抓实人才培养、作风整治、暖警爱警工程,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更加凸显。

(四)效果情况分析

高效落实市局党委的决策和部署,全力推动维护稳定、预防打击、规范执法、管理服务等工作,以“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万无一失、一失万无”工作标准,有力维护了全县政治和社会治安稳定,实现了“六个严防、三个确保、九个安全”的工作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项目管理上需要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督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提高。

②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③部分绩效指标缺乏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加快支出进度,2024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100%。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编制、申报、管理预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预算管理公开化。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新增资产配置等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预算项目,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全面清理单位的经常性业务及重点工作,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做好单位预算编制工作。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挪用的发生。

(三)规范机制,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