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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9-4/2025091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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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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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牵头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和省、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负责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金融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县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县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负责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龙陵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负责龙陵县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龙陵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8.负责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负责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负责组织拟订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负责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落实,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按照省“数字云南”“数字保山”的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草案。

13.负责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行政管理。

14.负责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权限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能源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辖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转报由国家和省、市核准的电网、水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发展和实施,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开展能源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7.负责拟订电网等有关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措施和建议。负责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电力调度,负责电力需求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

18.负责提出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权限内煤炭建设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审批、煤炭生产能力核定有关工作。负责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负责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1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承担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和辐射股、能源股、价格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政策法规股、国防动员股。

所属单位1个,是龙陵县项目前期服务中心。所属单位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工人2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经费自理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统筹全县经济工作。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切实发挥县委、县政府参谋助手的作用,加强经济指标分析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策。牵头制定并印发了《龙陵县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深入学习研究一揽子增量政策,并梳理、推送到有关部门。并根据政策投向,与第三方机构深入到各项目单位,共同谋划了一批近期及今后几年计划实施的项目,第一时间进行研究谋划申报。三是统筹“四上”企业培育工作。

2.聚力推进项目投资。一是坚持以重点项目促投资,扎实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引擎作用,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后劲持续增强。二是积极推动项目建设。三是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四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

3.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认真落实《龙陵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龙陵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经营主体培育、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及提升审批服务质效,牢固树立“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二是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三是经营主体增量提质。

4.绿美创建有序推进。一是专项任务有序推进。二是点位建设成效明显。三是宣传引导不断强化。

5.数字经济建设不断夯实。一是统筹推进“数字龙陵”建设工作。加强对全县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决策领导;建立协同高效的数字经济推进机制,统筹各级各部门力量,形成全县上下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格局,抓实全县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加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数字经济投资的运行监测分析。二是协同县直有关部门,围绕全县产业发展方向,争先争优,积极谋划一批可实施、效益好的数字经济项目,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并入库纳统。

6.辐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将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对照重点项目清单,加强前期工作研究,集中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强化项目谋划推进。

7.能源保供能力不断加强。一是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能源保供安全。二是扎实开展电源保供。三是新能源开发有序开展。

8.抓实价格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价格改革,优化价格服务供给。一是完成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级初验、市级复查核验等相关工作;配合民政局对殡葬用品及殡葬延伸服务等项目价格进一步规范和检查;配合教体局对教育收费项目进行相关检查;调整龙陵县城市道路及公园广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事宜。二是强化落实工作责任,圆满完成2023年度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价格认定职能作用。

9.粮食安全有力保障。认真落实地方粮油储备规模、粮食质量监管及应急救灾物资管理责任,确保储备粮食和物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并组织全县粮储系统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落实”,圆满完成了2024年度粮油库存检查、粮食质量监督抽检、秋粮收购、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及2024年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龙新粮点投入使用。

10.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认真履行县易地办工作职责,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及后续扫尾工作,筹备召开指挥部会议2次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围绕持续稳定增收抓就业,今年来共计开展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培训1876人次,就业3137户6974人,整体就业率95.9%。

11.国防动员工作。一是丰富活动载体,加强宣传教育。二是统筹落实重点工作,抓好4项制度运行、军事设施保护问题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潜力关键指标核查等工作。三是调整组建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加强国防动员援战备战能力。四是积极引导申报军民融合企业,申报军民融合企业6家,通过认定2家,军民融合企业市场主体不断培育壮大。

12.人民防空工作。一是抓好人防执法检查工作,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龙陵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执法检查。二是抓好人防手续的审批办理,依法依规做好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服务工作,审批办理工程项目3个,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14.48万元。三是积极推进人防指挥工程建设,目前机动指挥所建设项目提级论证材料已申报到省级;基本指挥所建设项目选址已基本拟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编制,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

13.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文件,有效推动了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信用信息归集和报送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将存量行政归集数据录入保山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是贯彻落实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力推进全县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信用宣传活动,推进诚信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四是信用环境评估。加强对超过公示期及未超公示期的行政处罚信息的修复。

14.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一是围绕“专项行动”抓落实。二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831,795.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31,795.18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41,875.19元,下降37.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41,875.19元,下降37.7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无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841,660.18元。其中:基本支出5,641,710.58元,占总支出的82.46%;项目支出1,199,949.6元,占总支出的17.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32,010.19元,下降37.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945.56元,增长1.13%;项目支出减少4,194,955.75元,下降77.7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节俭开支,省吃俭用,节省单位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41,710.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90,673.84元,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1,036.74元,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0,08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绿化美化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经费42,708.42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2,708.42元。

单位工作项目经费544,366.18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44,366.18元。

2023年度烟草打假打私补助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0,000.00元。

2024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200,000.00元。

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项目经费131,000.00元,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的利息补贴131,000.00元。

粮食流通监管工作项目经费5,01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办公费5,010.00元。

采购救灾储备物资项目经费217,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救灾储备物资217,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1,795.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4,141,875.19元,降37.74%,完成年初预算的8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94,175.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42,263.9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1,911.3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9,28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4%,完成年初预算的13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16,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64,065.2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89,02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5,321.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95,321.4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类支出2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2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353,0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6%,主要用于粮食财务挂账利息131,000.00元,应急物资储备217,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办公费5,01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000.00元,决算为177,836.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71.59元,下降1.4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45,805.7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99%,完成年初预算的145.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0.00元,决算为32,03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01%,完成年初预算的39.0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083.41元,增长1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755.00元,下降45.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0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26,755.00元,下降45.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7,836.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71.59元,下降1.4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45,805.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0.00元,决算为32,03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083.41元,增长1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755.00元,下降45.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0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26,755.00元,下降45.5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项目投资、能源粮食等安全检查下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投资、粮食、能源、价格、社会、农经等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036.74元,比上年减少57,853.01元,下降11.3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工会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费51,500.00元,公务接待费32,031.00元,工会经费1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805.74元,其他交通费用190,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4,123,862.52元,其中,流动资产78,297.97元,固定资产185,558.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33.5元(净值),其他资产3,857,672.4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3,144.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65,847.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1.44平方米,账面原值25,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21,747.12元;出租房屋77平方米,账面原值12,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59.2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643.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803.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643.7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643.7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