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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门镇安
镇安镇四措并举规范农村操办喜庆事宜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7日 17:21 浏览:[] 作者:孙兴讲、许亚玲 来源: 打印

为有效遏制农村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陋习、人情消费互相攀比等不良风气,镇安镇四措并举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促进农村移风易俗。

以学习为导向,促进政策落实。在全镇党风廉政部署会议上,镇安镇纪委向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等共计170余人传达学习了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适宜的通知》,并就规范全镇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作出安排部署。

以宣传为手段,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QQ、6995、基层党建综合服务等平台转发《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适宜的通知》,让网络优势不缺位;充分利用镇安街子集中宣传机会,村委会召开户主会、村内喇叭广播、标语横幅等方式,宣传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政策,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做到家喻户晓,确保宣传无死角,共同营造操办婚丧喜庆良好氛围。

以党员为抓手,形成头雁引领。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职工率先垂范,严格实行婚丧事宜事前申报制度,限定宴请范围、桌数、标准、礼金上限和办事规模,为老百姓做好榜样,发挥头雁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动员农村党员或是农村党员子女严格按照婚丧事宜制度,宣传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相关政策,让来百姓知政策,晓道理。

以纪律为保障,确保取得实效。拓宽信访渠道,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确保群众有地方举报,来访有人接,电话有人听,来信有人看,网络举报有人办,方便群众反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违纪问题。凡涉及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违纪问题,只要线索真实可信、具体可查,均纳入查办、督办范围,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并实行奖励机制,凡是发现党员干部职工存在婚丧喜庆事宜违纪问题,将快查快办,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