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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龙陵:以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为统领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6日 08:35 浏览:[] 作者: 来源: 龙陵新闻 打印

4月7日,《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龙陵县广大信访工作者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更加坚定了牢记初心使命、坚守为民情怀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责任感、使命感,大家表示将以贯彻实施《条例》为统领,坚持人民至上,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龙陵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总结了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作为一名基层信访工作者,要主动扛起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推动《条例》在基层深入贯彻执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到信访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黄茂华谈到。

“作为基层信访工作者,首先要学习好《条例》,能够熟练地运用条例开展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工作中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实行信访问题立即办、马上办,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积累,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龙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邓迎波这样说。

记者/苏焕芹  尹纯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