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龙陵县医疗保障局不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以守住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为工作重点,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依托,以专项检查、大数据分析、自查互查、“飞行检查”等为手段,认真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监管力量协同化。建立龙陵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成员单位工作分工明确,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深入研究基金监管工作有关问题,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提出对策建议,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建立与卫健、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检查、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将《医药机构违规问题处理通报》抄送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形成多部门联合、协同推进的监管态势。与民政部门建立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人员等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符合医疗救助对象及时享受医疗救助,死亡人员及时停保;与税务部门建立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实时推送交换机制,避免重复参保、漏保等情况发生。
二是日常监管高压化。用好用活医保智能监控平台,强化事前、事中审核,构建医疗机构医药服务行为全方位、全自动实时动态监控载体,形成苗头问题“露头就打”态势。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与全县118家医药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结合实际,修改完善龙陵县“两定”协议,科学测定检验检查占比、次均费用控制指标,营造良好、公平的就医环境。2021年,执行协议条款扣回医保基金255.44万元。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重点聚焦挂床住院、过度检查、“三假”病人、院外购药、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无指征检查等突出问题,合力整治欺诈骗保违规违法行为,严防医保基金“跑冒滴漏”。2021年,专项行动共追回医保基金9.56万元。扎实开展意外伤害反欺诈专项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参保患者意处伤害住院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与公安、医疗机构等部门密切配合,科学认定意外伤害事实,凡涉及第三方、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自伤自残等情况的,均拒绝支付医疗保险。2021年,共拒付147人次,拒付医保资金80.86万元。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配合省医保局对龙陵县人民医院医保基金进行飞行检查,追回违规费用227.94万元。
三是监管氛围全民化。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宣传重点,结合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高位推动基金监管宣传活动,营造全民监管氛围。下好“先手棋”,医保干部带头先学。采取参加省市培训会议、个人自学、领导宣讲、工作例会、现场问答等措施,让医保干部真正学懂弄通《条例》内容,成为宣传《条例》的行家能手,当好基金监管的“内行人”和“守门人”。下好“宣传棋”,多形式多载体广泛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采取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通讯营运商、乡村大喇叭等媒体持续推送,发放《条例问答手册》《条例宣传折页》,张贴海报,滚动播放视频等措施,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视频、动漫、以案说法等方式,让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法治观念入脑入心。全年各级微信公众号发布《条例》内容600余条、政府网站发布100余条、电视台播放12期、微信朋友圈广告发布16万条次,发放《条例问答手册》《条例宣传折页》38万余份,张贴海报500余张。下好“创新棋”,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培训。通过专题培训,精准解读《条例》,帮助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准确理解每项条款的具体释义,让医药机构自觉对标,遵守法纪,进一步提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全年召开培训会议18场次,培训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1000余人。下好“引导棋”,坚持做到阵地前移。依托医药机构直接面对参保群众的优势,医务人员、药店店员面对面向患者解读《条例》,村医入户走访将《条例》送入农户家中,引导群众自主选择就医、参与维权、监督举报。
四是约谈通报常态化。对各类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理。通过约谈通报,进一步强化医药机构思想认识,切实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依法执业,持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纪法规。通过约谈通报,进一步强化医药机构制度机制建设,狠抓行业自律、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提升行业诚信水平,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2021年,共下达整改通知书34份、处理决定3起,约谈定点医疗机构17家,约谈乡镇社保中心经办人员5人,通报典型案例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