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共有17个医疗机构(县级3个、乡镇10个、民营医院4个),121个村(社区)卫生室,有一心堂、东骏、龙马等医保定点药店(诊所)99个。龙陵县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始终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部门首要任务,多措并举抓实“小病大治”问题,切实抓紧抓实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一是抓好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深化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二是开展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信用评价“红黑名单”制度,让欺诈骗保者“一处涉骗、处处受限”。三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在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抽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专项整治,发现核实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四是充分发挥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稽核职能,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审核医疗费用,强化事前提醒、事中监管,防止小问题变成大违法。五是不断总结打包付费改革工作经验,协同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健全完善监督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打包资金结算的主要依据,与下年度打包预算资金挂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防止“一包了之”。六是加大与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衔接协作,进一步健全联合检查、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对“两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联合整治,形成整治合力,实现基金监管全链条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