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龙陵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就本次龙陵县中医医院净化设备系统、智能化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供货及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编号:BSTHLLCG2016-04
2、采购项目及内容:
2.1 项目名称:龙陵县中医医院净化设备系统、智能化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
2.2 数量:1批(采购设备清单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3 采购预算:902.05万元
2.4 采购项目内容:净化设备系统(手续室净化设备 、检验科净化设备、妇产科净化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综合布线系统、防盗报警系统、桥架系统、车辆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机房设备、网络设备)。
2.5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要求》
3、交货地点:龙陵县中医医院新址(龙陵县龙山镇云山社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此项目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5、具有在有效期内(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内)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采购清单中带★产品)的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每家投标人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龙陵县龙山镇龙山北路 )。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具有在有效期内(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内)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书中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5 月 9 日,15:00时止;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 9 日,15:00时,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 |
开户银行:建行龙陵县支行 |
账号:53001727236051000175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6127165 |
联系人:万治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