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采购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龙陵县腊勐初级中学办公自动化电子产品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DC)LLCG2016×13
甲方(采购人名称):龙陵县腊勐初级中学
乙方(供应商名称):龙陵卓越电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采购合同书
甲方:龙陵县腊勐初级中学
乙方:龙陵卓越电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县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立项批准和县交易中心对龙陵县腊勐初级中学办公自动化电子产品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使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 询价采购 方式进行采购。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一、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龙陵县腊勐初级中学办公自动化电子产品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 进行供货。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详见:《附件、供货清单》。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 2789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捌仟玖佰元整)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述的标准。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如在采购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四、验收方法:
(一)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相关人员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等进行验收。
(二)若因乙方生产、运输等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负责包换、包退,直至甲方满意为止。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交货期要求:
自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六、交货方式、地点及数量:
涉及到本项目的所有运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含意外损失)由乙方承担。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及安装。
甲方有权在本单位所属各交货点之间调整供货地点和数量,但必须在乙方产品到达之前。如产品运达指定地点后,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承担由此多支出的费用。
七、付款及结算方法
合同签订完毕,甲方支付乙方合同货款总额的 %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余款于乙方将合同货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持收货验收单据和发票到甲方财务部挂账后5个工作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全部付清。
八、售后服务
(一)台式电脑自验收之日起,主要部件免费保修三年,整机免费保修一年。
(二)笔记本电脑自验收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二年(电池保修一年)。
(三)其它产品,我公司严格遵照厂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所供货物质量经验收不合格(非使用原因造成的),乙方无偿退换,因乙方供货质量问题或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售后服务电话:0875-6128000 6128111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交付合格品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运输原因造成毁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3. 本批产品供货到位验收后,在甲方正确使用货物的情况下,因供货质量问题致使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有权向甲方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龙陵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并按法律程序对所受损失取得赔偿。
十一、其它
(一)招标文件及投标书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招标文件与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合同内容为准。
(二)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三)乙方应遵守相关要求进行供货,供货期间,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设备,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县政府采购管理股持一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