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龙陵县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
龙陵县第一中学采购窗帘产品加工配套及安装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7日 11:3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编号:(X)LLCG2014×17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4年5月13日受云南省龙陵县第一中学委托采购窗帘产品加工配套及安装服务项目,共5项,招标编号:(X)LLCG2014×17。经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登记备案、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审批立项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公告后,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询价采购的方式,共发出询价采购函、表3个,收回3个,于2014年5月27日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现场监督下、由采购单位组成的采购询价小组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按照采购项目“响应招标文件及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询价函、表(X)LLCG2014×17要求,报价齐全,且报价合计超过采购单位预算价合计137732.36或未按询价表内容提供产品样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有效投标文件范围内以合理报价合计低,提供样品质量优异,售后服务承诺优越”为入选或中标的原则。经现场开标评审,由龙陵县龙山镇创美窗帘加工店,以报价5项,报价合计136281.96元,提供产品质量优异中标。

    有关要求事项:

1、必须认真按照“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询价采购函(通知)、招标编号:(X)LLCG2014×17的内容”及投标文件承诺规格标准组织执行。 

2、所供窗帘配套产品必须与验收样品核对一致,并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见报名公告)进行现场测量、安装、调试及服务到位,经采购单位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签字方有效。其他按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办理。

3、支付结算资金以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时实地丈量数字为准,单价以开标时的中标单价为标准。所采中标窗帘产品自使用单位人员现场验收签字后,按所签采购合同办理中标资金结算。

4、本中标公告公示期从2014年5月29日至2014年6月6日共7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于公示结束后尽快到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