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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安置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开展“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5日 09:4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龙纪〔2020〕31号)文件精神,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了文件精神,由分管财务的副主任牵头,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按照文件的要求,我办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自单位成立以来,我办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通过自查、自纠,我办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财务管理工作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财经纪律,杜绝了私设“小金库”现象,通过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我办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严肃财经纪律精神和要求,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工作成果,确保长效有序,并将单位财经纪律工作机制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办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