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规范特殊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确保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安全,严防发生流弊事件,龙陵县市场监管局“三个强化”加强特殊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
强化特殊药品经营环节管理。严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行为,是否设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柜,是否单次销售不超过2个最小包装,并在计算机系统设置相关锁定或拦截功能,是否认真查验购买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
强化特殊药品使用环节管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特殊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严格履行到货验收和交接手续,是否存在现金交易行为,购、用、存的票账物是否相符,是否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强化新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品种监管。对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包括其盐、异构体和单方制剂)、吡仑帕奈(包括其盐、异构体和单方制剂)等已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7月1日起,不具备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再购进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和吡仑帕奈,原有库存产品登记造册报所在地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售完为止。截至目前,全县125户药品经营企业已全部完成库存统计、登记造册工作。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规范特殊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督促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特殊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主体责任,强化对特殊药品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特殊药品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