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龙陵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医疗美容机构以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销售或使用假冒伪劣、走私进口等非法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未经审查及超出审查范围发布的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内容含有制造容貌焦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印发《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专项整治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责任及时限要求,集中执法力量、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序进度推进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专项检查中,一是以医疗美容机构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医务人员不具备医疗美容相应资质从事医疗美容活动;销售或使用假冒伪劣、走私进口等非法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以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二是重点对市场主体不具备医疗美容相关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或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进行检查。三是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培训、边教育的方式,对经营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共检查市场经营主体28户次。其中检查医疗美容机构1户次,检查中未发现销售或使用假冒伪劣、走私进口等非法医疗美容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检查化妆品经营户15户次,检查中未发现化妆品经营户销售非法药品或医疗器械行为;检查生活美容机构12户次,检查中未发现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