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疫情通过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龙陵县多举措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监管。
一是严格执行储存、销售、加工环节防疫措施。凡进入县内储存、销售、加工的冷链食品,必须全部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在取得县疾控中心出具的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后方能在县内储存、销售、加工。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冷链食品的各市场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每天2次消毒、从业人员和环境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制度,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二是严格落实进货备案制度。冷链食品经营者要严格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如实提供进货渠道,进货时必须向备案登记的供货商进行采购,不得随意进货,严禁向流动货商进购货物,不得进购和销售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货物。
三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冷链食品经营者在冷链食品到达前24小时,要主动向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申报审批,申报审批必须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包括产品批次、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运输车辆、司机、货主和货物品种、数量等信息,在取得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进货审批意见后方可进货。
四是严格冷链食品货运管理。凡进入县内储存、销售、加工的冷链食品必须通过专业冷链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不得通过客车、货车、私家车等带货途径将冷链食品运至县内。凡进入县内的冷链运输车辆,驾驶员需在出示《冷冻食品进货申报审批表》、驾驶员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车辆消毒证明后,方可进入。
五是严格实行赋码管理。凡进入县内的冷链食品必须严格执行赋码、亮码销售,所有冷链食品一律纳入云南省进口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简称“云智溯”)管理,实行“首站赋码”制,首站企业按规定如实填报上传品种、规格、批次、数量、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运输车辆信息等数据。如上级供货商未进入“云智溯”平台赋码,县内经销商必须按照首站企业进行赋码,并在冷链食品外包装上加贴“云智溯”电子追溯码,消费者通过微信扫电子追溯码即可查看冷链食品溯源信息,未经赋码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六是严格执行销售台账管理。冷链食品经营者在供货给餐饮单位或下级经销商时,必须做好实名登记,并督促采购方做好“云智溯”扫码入库,落实管理措施。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要做好消费者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登记,消费者应积极配合,确保全程可追溯。
七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未办理备案登记、申报、审批从事冷链食品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查封涉事产品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