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云南民族大学以及各级调研指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龙陵县如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于2021年3月2日,组织创民办全体人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全面找准补齐创建工作各项短板,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通过省级验收。

根据云南民族大学以及各级调研指导反馈的问题,实行县级领导挂包督促、县级相关单位负责、县创民办联系、乡镇统筹落实制度。共分为四个挂包督促指导组,县城片区挂包督促指导组、腊勐镇片区挂包督促指导组、象达镇片区挂包督促指导组、勐糯镇片区挂包督促指导组。
会议要求:一是研究制定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迎接省级验收补短板促提升任务分解方案和关于做好云南民族大学专家组赴龙陵县调研指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反馈问题整改的指导意见文件,并于3月3日前发至10个乡镇、“九进”牵头单位和县直有关责任单位。二是根据创建方案测评指标审核各单位上报创建工作档案,梳理出问题清单。在2021年3月10日之前组织10个乡镇、“九进”牵头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员召开推进会议进行档案业务培训。三是做好省级汇报材料及自检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