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为严把案件质量关,紧紧围绕立案、调查、事先告知、行政处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一是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建设,2023年共取得行政执法证13人,通过购置法律书籍、设立执法学习黑板报,供全体人员学习最新法律知识,组织执法人员外出培训,选派执法骨干,监督帮扶,交流执法心得,学习先进的执法经验,切实提高执法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环境执法“三项制度”,实现从“办对案”到“办好案”的全面转变。三是实现案件省、市、县三级审核,龙陵分局对涉嫌违法案件进行讨论后,严格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试行)》要求提出处罚建议,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对涉嫌违法案件执法主体;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性、程序合法性;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性进行审核后作出处罚决定,省级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对案件进行评查。2023年共处罚企业13家次,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执法大练兵在保山市五县(市、区)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