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依法监管,坚持公正文明、公开透明的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2023年以来,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内75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一是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结合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将被抽查对象分为特殊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和一般监管对象,完善了执法人员信息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随机抽查监督对象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二是加大了与市场监管、公安、林业、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频次,转变执法理念,妥善解决乱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三是强化监管结果运用,截至目前共对8家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金额89万元。通过开展以案释法,针对企业对环保法律法规认识不足,未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生态环境违法违法行为的查处,体现出主管部门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的坚决态度,为企业敲响警钟。四是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在执法过程中主动提供帮扶,积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防止以罚代管,通过柔性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下一步,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精心制定方案,全面深入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二是强化宣传途径,向社会及时公布随机抽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引导企业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营造群众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和环境监管对象信息数据库动态更新机制,及时掌握、反馈环境监管对象的最新信息,不断完善污染源一企一档电子档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