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重要政治任务。
截至目前,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完成问题整改6个;省督导检查组莅保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督导,龙陵县涉及的2项内容已整改完成;省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共完成问题整改244个;高黎贡山(龙陵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问题整改55项193个;高黎贡山(龙陵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核查交办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196个,经核查,需整改65个,已完成62个;市委第五巡察组专项巡察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反馈的3方面13个问题整改完成9个,制定的39条整改措施完成整改34条。
下一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将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效,稳步推进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