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保山市环保局副局长武立辉带率监察支队、环评科负责人,在县局领导的陪同下对云南宏龙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龙陵县日产300万Ah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及配套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武副局长在实地察看了项目施工现场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后,与企业负责人就环保问题进行座谈,全面了解了工期、安全、环评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及企业存在问题后强调:一是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善环评和各种相关环保手续;二是对施工现场采取洒水、绿化、围护等抑尘措施,对运输渣土车辆必须采取密闭和防尘措施,保持驶出工地车辆整洁;三是危险废物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存放点存放,设置警示标志,完善相关台账记录;四是认真贯彻执行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进一步深化企业的环保责任主体意识,全力做好环保工作。 (供稿人 杨敬贤 刘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