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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
龙陵县环保局“三举措”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环境监管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30日 09:2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龙陵环保信息 第22期 龙陵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13日

为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医疗废物规范管理、辐射环境安全,龙陵县环保局自5月份以来全面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强化管理职责。进一步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文件形式明确环保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二是完善环保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建立、完善医疗废物转运登记台账,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等。三是加强申报管理。要求各产生医疗废物单位对医疗废物处置转移进行跟踪管理,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截至目前,龙陵县环保局对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等重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发现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供稿人 杨敬贤刘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