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环境保护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把“一岗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一是局党组主动承担,牵牢“牛鼻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分内事,不仅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还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坚持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二是实行权责对等,明确责任清单。对照各级党委和环保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详细列出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责任清单,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三是实行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好“一岗双责”。定期分析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抓好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措施。四是实行责任追究,严格监督检查。党组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监督力度,支持纪检查办案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