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实抓好精细化管理工作,优化社会生态环境。近日,县环境保护局配合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对龙陵县顺康硅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硅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
督察组主要对四家企业的生产方式、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的处理及排向进行了查看,针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督察组提出了整改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限。督察组要求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需经环保设施处理后进行回用和达标排放,严禁通过管道、沟渠、暗管等形式将污水排入东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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