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张忠德副局长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讲述了人与自然环境的内在关系,只有相对平衡的生态系统,才能达到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和谐状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源于现实的发展需求,具有丰富的哲学思想和实践内容,其最终目的就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也是实现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和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根本遵循,更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现实依据:绿色发展是国际发展大势和世界发展潮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体现了我国在全球生态治理中的大国担当;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生动体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折射了对人民生态权益的尊重。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哲学意蕴:具有与时俱进的精神品质,体现了发展观和认识论的哲学观点;具有相互关联的精神品质,体现了普遍联系的哲学思想。“保护”与“开发”行为的实施主体是人,行为受体是自然界,突出了人与自然界的依存关系;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在认识和改造自然过程中建立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实践维度:以系统性思维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以精准思维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短板;以辩证性思维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应该成为一条铁律,不仅仅限于长江经济带,它应该推而广之,包括960万平方公里的每一寸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