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日前,县应急管理局向10个乡镇下拨冬春救助资金310万元,该笔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2021年,我县先后遭受旱灾、山洪、风灾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据统计,全县10个乡镇受灾人口7876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501.83公顷,需救助困难群众5053人。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情况及时下拨各乡镇,要求各乡镇提高思想认识,规范资金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救助工作,要尽快将冬春救灾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年。
为做好受灾人员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2021-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对全县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根据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各乡镇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发放到卡,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要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保障重点,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切实做好冬春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截至14日,10个乡镇已将资金发放到5053人受灾农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