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
厘清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5日 15:23 浏览:[] 作者:王仙华 来源: 打印

 

  今年以来龙陵县统计局根据纪委相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龙陵县统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主体责任清单,把狠抓作风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局党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两个方面。其中,党组主体责任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持续改进作风、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深入推进源头治理、严格督促检查、做好带头示范七部分共19项内容。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共细71项,内容包括党组书记、局长履行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清单的制定,进一步明确细化局党组、班子领导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并以“主体责任”形式固化下来,形成一个责任清晰、履责到位、层层传的责任落实体系,必将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有力推动龙陵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