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十四五”期间的文物保护与科技创新,坚持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并取得重要成效。
一是文物保护数量增加。现有文保单位15个3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松山战役旧址7处、惠通桥)、市级6个16处、县级7个。二是文物整理规范加强。完成抗战物品整理、分类、收集2300余件;完成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系列修缮,完成17处文物保护点地籍测绘。三是文物保护意识提高。组织开展并广泛宣传《保山市龙陵松山战役战场遗址保护条例》,进一步提升了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为继续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我县将进一步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一是广泛普及文物知识。针对不同主体,利用多种宣传渠道普及文物知识,让文物活起来。针对学生群体,加大课外历史遗址参观活动,如松山战役遗址、李鑫纪念馆等,加强红色教学。针对广大群众,组织文物知识进社区的系列活动,加大抖音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的宣传力度,创新文物宣传方式,让大众在认识更多文物的同时关注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动态。二是提升文物保护技术。建设文物资源数据库,推进有关文物信息的数据采集以及展示利用,建立文物数字化和信息开放共享机制,加大文物数据保护力度。三是加强监督力度。建立单位的安全风险评价与预警机制,并对其进行分级管理。要加强对文物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完善对文物犯罪的联合和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打通群众举报监督渠道。
留住历史根脉,让文物真正焕发生机,成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龙陵县致力于打好文物保护战,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真正走出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保护与利用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