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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草原
龙陵拉响“无火清明”行动集结号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31日 16:56 浏览:[] 作者:郁云江 来源: 打印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林区上坟祭祀、踏青游玩、农事生产用火等行为活动进入高峰期,为严管野外火源和严查野外违规用火,确保清明期间林火安全,3月31日,龙陵县启动了以森林公安、森警、林政稽查、专业扑火队等力量为主的“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行动。 

在巡护行动启动仪式上,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张有林围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行动的目的意义、任务目标、责任分工等方面做了动员讲话。同时对如何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乡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层层压实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巡护管理,特别是要做好清明的防火工作,做到“见烟就管、见火就查”。二是各武装巡护组要积极配合各乡镇开展好清明节期间的武装巡护行动,对违规用火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各乡镇、林场、保护区要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护林巡护等工作。 

此次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整合各类武装力量,重点对城市面山、自然保护区、风景景区、森林公园、坟山墓场等人为活动频繁区域开展集中整治,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武装巡护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9日。 

进入防火期以来,全县已组建督查工作组63支290多人、专业(应急)扑火队174支6000多人;设立防火检查站(点)96个,收缴火种4800只;在189辆城市出租车和乡村中巴车上张贴了相关清明防火的宣传广告,发放防火作业本和防火警示名片3.8万本(张);签订抵制违规用火承诺书7万多份,整改火灾隐患3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