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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林业局召开野生动物肇事案件业务培训会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7日 16:14 浏览:[] 作者:刘世璋 来源: 龙陵县林业局 打印

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三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2018年度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2018年1月12日,龙陵县林业局组织召开了全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业务培训会。

会上,野保办刘主任首先传达了《保山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保山市陆生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详细讲析了《管理办法》的条款内容。《保山市陆生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管理办法(试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制定,是2017年4月云南省林业厅召开陆生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会议,针对全省肇事补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上明确由肇事补偿工作全省做得较好的保山市林业局率先制定《保山市陆生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管理办法(试行)》,试行两年后总结经验,修订后在全省推行。其次是认真细致地讲解了野生动物肇事案件调查的相关表格填写、肇事案件证据取证、照片的拍照技术要点及案件调查注意事项。并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保山市陆生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管理办法(试行)》,掌握实质要领,促进《管理办法》的实施;二是强化宣传,让全民更深、更透地了解《保山市陆生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管理办法(试行)》,从而推动肇事工作的开展;三是各乡镇要严格按《管理办法》及2018年保山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服务手册》,公平、公正、公开的调查上报野生动物肇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