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县级成立互助资金使用监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试点工作,制定规划;实施乡镇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实施村成立资金管理小组,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实施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财务管理培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完善机制,制定规范。严格按照《云南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手册》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严格、科学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小组实际,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小组互助资金章程,全面完善管理办法,使章程更加健全、制度更加合理,措施更加完善,操作更加便捷。
跟踪服务,做好资金管理。市、县、乡财政、乡村振兴部门,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的方法对互助资金项目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日常工作进行督促,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严把贷款的考察、放款关,严格实施行公告公示制,每放出的一笔资金都要采取领导小组会或户代表会等形式讨论决定,避免个人说了算等放款不公平行为发生。
自2008年龙陵县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以来,共注册成立26个扶贫互助社,项目涉及8个乡镇,入社受益农户1297户5557人,其中入社贫困户574户2493人。资金总规模587.83万元,其中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70万元,农户缴纳互助金17.03万元,占用费滚入本金资金86.81万元,其他资金11.99万元,累计发放资金3917.52万元,发放资金余额543.80万元,筹集资金余额44.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