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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二级单位、各建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将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禁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有效证券;
二、严禁违规发放礼品、实物等;
三、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
四、严禁赌酒赌博;
五、节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入库,遇特殊情况急需用车,需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六、严格遵守值班值守制度。
龙陵县水务局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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