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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工作
龙陵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2日 18:2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陵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站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龙陵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站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陵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保障和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管理和保护好本县的水资源,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其它水法规的宣传工作。水对我们的生活至关重要,水资源是有限的,要使人民群众提高对水事问题的关注,使其认识到水受法律保护,取水、用水必须合法,不能无节制的开采和滥用。我站将对全县的用水户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检查。严格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标准定额和依据来征收,收缴的水资源费按比例全额实行依法管理,分级上缴。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本单位严格按照县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2015年认真开展我县水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每月不定期到各用水单位宣传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政策,认真核查用水量,及时足额收取各用水单位的水资源费,本年水资源费收入1113.69万元。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龙陵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年收入26.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年支出29.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5万元,占总支出的67.22%;商品和服务支出7.63万元,占总支出的26.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1.9万元,占总支出的6.5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6.1万元,增长26.54%,主要原因基本工资调标、补发调标增资数及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晋升职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万元,下降0%,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站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增加26.54%,主要原因基本工资调标、补发调标增资数及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晋升职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站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龙陵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站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龙陵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站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龙陵县财政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约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站2016年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9.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6.1万元, 主要原因基本工资调标、补发调标增资数及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晋升职级。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度,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部门无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龙陵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站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