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各乡镇水利工作站:
按照保山市水务局《保山市水务局关于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的通知》(保水电〔2016〕12号)、11月27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全市有关汲取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龙陵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龙陵县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安发﹝2016﹞29号)要求,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为切实做好我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
(一)组织领导。县水务局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全县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制。何庆国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黄国建为副组长,局属各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以当前水利工程建设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工作为重点,统一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并指导、监督检查水利建设工程预防坍塌事故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迅速扎实开展行动,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分工负责。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各乡镇水利工作站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抓好业务范围内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自查自纠。当前正值水利建设施工黄金期,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深不细等问题,在建工程和运行工程仍然存在不少安全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管理漏洞,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各单位要以在建水利工程为重点,组织辖区内或所管业务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积极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并务必于12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及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县水务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县水务局要对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和已建水利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要进一步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工程参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要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要严厉查处工程项目非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行为,重点整治基坑支护工程,隧洞工程,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和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高边坡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围堰工程、沉井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加强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按照《保山市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保水电〔2016〕10号)的要求,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的落实,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做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各在建工程管理局、各水库管理单位要针对冬春季气候特点,制订各类水利设施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爆及防坍塌和水库蓄水安全工作,抓好雪天、雾天和冰雪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好水库值班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要严格领导干部带班和巡视检查制度,加强安全值班,落实岗位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和出现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龙陵县水务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