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着“以人为本,调解优先,服务优先”的原则,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工作效能,优先使用调解柔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深入前端化解。深入开展“法治人社 志愿服务”仲裁员联系企业服务活动,为企业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提供针对性的志愿服务,发挥调解仲裁在提高就业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制度优势,积极推动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切实解决企业自主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不足的问题。

创新调解机制。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坚持调字当头、柔性解纷。认真分析梳理案情,针对不同案件的特殊性,综合运用多方调解力量,采取释法说理、情绪疏导等方式,开展不同形式的调解工作,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既节约了办案成本、提升了工作效率,又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体现人文关怀。严格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充分考虑劳资双方“感情”因素,从当事人情感出发,从情、理、法角度出发,使劳资双方“法懂、理明、气顺”,促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始发阶段,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