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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
龙陵县五明确稳步推进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2日 15:0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为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龙陵县及时出台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

一是明确保障范围。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与乡镇卫生院、县中医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并经乡村医生准入培训考核合格,注册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在岗乡村医生。二是明确参保方式。可自主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是明确参保对象。经统计以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涉及274人11个单位,占村医比例91%;以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涉及28人,占村医比例9%。四是明确补助标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单位缴纳16%部分,个人缴纳8%;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3000元/年,财政按不低于3000元/年的缴费档次缴费补助。五是明确资金保障。按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承担,省补每人每月200元,其余部分市级承担20%,县级承担80%。

通过稳步推进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的完善,对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符合参保的乡村医生302人,实现全县乡村医生全民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