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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
龙陵县 “四项措施”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9日 14:15 浏览:[] 作者:李加飞 杜卫宏 来源: 打印

为规范地方债务管理,按照疏堵结合、“开前门、堵后门、筑围墙”的改革思路,县财政局“四项措施”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县级人大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进行管理。二是年初将全县政府债务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新增债券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积极接受社会的审查和监督。三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根据县域债务结构及财力状况制定地方债务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实行县级债务部门月报制动态化跟踪监管。四是对2014年底甄别锁定的政府存量债务积极申请置换和清理,逐步减轻地方偿债压力,优化债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