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军优属工作是支持国防军队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举措,龙陵县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营造良好的双拥工作氛围,发展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服务国防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促进拥军优属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认真做好“清明节”、“烈士日”祭扫活动,免费对外开放英烈纪念馆,积极宣扬老一辈革命精神,营造全社会拥军优属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强化政策落实。坚决执行国家对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安置补助各项政策,足额、及时兑付,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2014年至2018年4月,龙陵县各级财政安排拥军优属、死亡、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义务兵优待、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离退休人员及其他优抚支出共6830.70万元。其中:安排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及退役士兵安置费资金855.91万元,占各级财力抚恤安置总投入的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