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警方
点赞!龙陵公安这名女警获省级表彰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6日 08:5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近日

省委、省政府印发了

《关于表彰2016—2020年

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其中,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李琦光荣上榜!

李琦于2013年10月怀着一腔公安工作的热情加入到龙陵县公安局队伍中,自工作以来长期投身基层交通管理工作。在8年的基层交通管理工作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清正廉洁,胸怀坦荡。能够较好地遵守人民警察职业纪律,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团结同志,爱护同志间良好的工作关系。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兢兢业业扎根基层完成交通管理及其它公安工作。

8年来,始终坚持事故预防为主,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的工作理念,做好交通事故处置和交通秩序管理的前提下,化身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交通安全理念和交通安全法规传递到家家户户。在对社区、农村的宣传中,充分依托各乡镇政府预防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借助老年活动站、社区健身中心、社区警务工作室等场所,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播放各类宣传光盘,在春运、国庆等重要节点积极组织文艺演出、执法大直播以及以案释法等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将传统的宣传方式和新媒体的宣传策略相结合,有步骤的开展好基层交通安全宣传。

常态化组织各单位、学习、重点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并深入各企事业、学校、村、组,通过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交通安全教育义务,通报近期的交通安全形势以及典型的交通案例,简短的文字和真实的案例结合,形成常态化让交通安全深入人心,将交通法规和典型案例制成宣传册和宣传海报,定期给百姓发放,以及定期前往村社、校园粘贴更换,在此期间,还自行设计了一批《小学生交通安全漫画手册》,已帮助低龄儿童更好地认知了解交通规则。李琦深深懂得,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她主动到各家新闻媒体单位联系,在她的努力下,将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传输到百姓手里、眼里、耳朵里,将典型的事故和违法案例收集照片和视频,加之形象的宣传文字和真实的动人的事故情节,通过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大量宣传,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人民网、中国交通频道总台、云南电视台、云南法制报等多家中央级和省级媒体采用,省级宣传媒体也对大队的宣传工作做了相关报道与采访,通过新闻媒体推波助澜,不仅拓宽了宣传面,加深了宣传氛围,且为大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打响了品牌,许多单位主动登门要求与大队合作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了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良性循环与和谐发展。通过多年来持之以恒的工作,不仅辖区交通事故率连年下降,同时重点交通违法数也逐年降低,群众出行驾驶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小型轿车规范系好安全带,无牌无证机动车也逐渐消失,辖区交通环境逐步向好。

“心弱则志衰,志衰则不达”。良好的精神状态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动力,也是重要的保证。以后的工作中李琦表示始终会保持着知难而进、勇于实践的工作热情,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向我党靠拢,自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不断坚持党风廉政理论学习,常怀进取有为之心,常谋进取有为之策,靠意志支配行动,靠理想决定行动,靠信念产生动力,牢记三大使命,自我加压,永不自满,永不懈怠,只争朝夕,创造性的开展交通管理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的开创基层公安工作的新局面,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意识,强化工作态度,理解工作价值,认认真真做好一名合格的基层交通安全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