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陵县公安局被云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1年至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为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六五”普法期间,龙陵县公安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立足工作职能、立足全县实际、立足新的形势任务,全力投入、做强保障,创新措施、内外兼顾,按照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规范执法执勤,深入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律宣传,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意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筑牢四个支撑点,做强普法基础保障。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六五”普法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按照程序聘任了34名普法干事,制定普法教育工作计划、方案、规范等,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作为重点,制定领导和民警挂村联系宣讲法律的制度,县局每年划拨普法专门经费10万元,严格管理,真正确保专款专用,为普法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抓牢三个着力点,做优队伍执法能力。扎实开展学法用法、法律培训、以考促学活动,健全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新任领导干部和新入警民警法律测试、多部门执法协作联席和战训合一、随岗培训、岗位学法等机制,五年来,共组织法律培训20余次,培训、轮训民警2000余人次,组织开展战训合一、随岗培训20余批次,完成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考试600余人次,全面实现参考率、合格率、执法资格认证率三个100%。三是坚持四个结合,做实普及法律工作。坚持普法工作与民意警务、预防打击、社区警务、日常工作相结合,民警深入厂矿、企业、学校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利用民意广场让前来办事、咨询的群众根据需要查阅、学习,在日常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防范宣传、打击犯罪等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宣传工作,通过“龙陵警方”微信微博平台、995短信平台,向群众发布法律宣传内容,公安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到学校上法律课,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并在窗口服务、警情回访、案件回告、接警处警、接访群众等日常工作中,广泛开展普法工作。